=====个人资料搜集告知事项=====
中华民国合气道推广训练协进会(下称本会) 依据个资法第8条为个人资料之搜集告知。
1.本会于办理各项活动之特定目的内搜集、处理及利用您的个人资料,个人资料类别包含姓名、电话及各活动所须个人资料,该个人资料利用的期间、地区、对象及方式依各活动办法暨个资法办理。
2.本会为能快速的联系您,以补正各项活动之报名资讯,建议您留下能够联络到您的E-mail或联络电话。
3.您所留下的各项资料,将仅供本会办理入会登记、各项活动之报名或保险事项使用。除此之外,本会并不会将您所留的资料提供给他人,活动结束即删除您报名时所登录的个人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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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您可自由选择提供个人资料的程度,但如果您提供的资料有误或不足时,本会可能无法提供您完整的服务或同意您参加各项活动。
6.本会已履行上开告知义务,您同意并了解本会搜集、处理或利用个人资料之目的及用途。
7.如您已报名参加本会举办之活动留下个人资料者,视为同意本搜集、处理及利用个人资料告知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