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全
为了正确实施对注册商标权的财产保全措施,避免重复保全,现就人民法院对注册商标权进行财产保全有关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人民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需要对注册商标权进行保全的,应当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以下简称商标局)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载明要求商标局协助保全的注册商标的名称、注册人、注册证号码、保全期限以及协助执行保全的内容,包括禁止转让、注销注册商标、变更注册事项和办理商标权质押登记等事项。 第二条 对注册商标权保全的期限一次不得超过六个月,自商标局收到协助执行通知书之日起计算。如果仍然需要对该注册商标权继续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前向商标局重新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继续保全
新北市讯---新北市保全商业同业公会以拓展保全市场、促进社会安全、协调同业关系、增进共同利益为成立宗旨,多年来不但对整体社会治安的辅助功能深受肯定,在公益服务方面更是不遗余力,深获同业、异业好评,在入秋之际,公会在芦洲区公所办理“为爱飞扬”捐血活动,在新北市保全商业同业公会理事长陈勇志大力推动之下会员们纷纷响应,现场大方挽袖的“热血”人士达千人,只要捐250cc就能拿到300元全联礼券,捐500cc则能获得600元全联礼券,众多捐血人士表示,做好事又能拿好康,每一个人都乐开怀。 新北市保全商业同业公会理事长陈勇志表示,公会创立至今超过20年,同业会员跟随公会脚步,对于协助维系社会治安已颇具成效,近期亦努力听取产业界意见,推动保全业法修正,期许保全业朝向更健全的体质迈进,而公益推行更是从未停歇。因近3年来受疫情影响,除了波及各大产业外,捐血人数较以往减少很多,造成各地血荒,公会希望借由“为爱飞扬”的办理,为新北市充实血库,捐血活动公告后,会员公司率先引领员工积极参与,让“捐血一袋、救人一命”并非只是口号,而是以实质的行动舒缓血库
申请财产保全的人,应当是民事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的一方,当申请人不享有权利时,申请保全他方财产就是错误的,并可能造成另一方的财产损失。比如,错误扣押运输工具会减少运输收益;错误冻结资金会影响企业生产。因此,申请保全错误,给他方造成损失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由此而受到的损失
诉讼财产保全制度是为了避免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依据当事人的申请或法院依职权对对方当事人的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保全措施的制度。一方面,财产保全制度可以防备被申请人转移、规避财产,另一方面,财产保全制度中不可避免存在滥用诉权、恶意通过财产保全损害他人利益之情形。为此,为了防止申请人滥用保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民事诉讼法》第105条规定:“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普安普惠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保全申请提供了财产担保,该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对被申请人曾**、任*、曾**、唐**名下价值300000元范围内的财产进行保全,保全期限为一年,即自2021年2月8日至2022年2月7日。 案件申请费2020元,由申请人普安普惠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0条、第101条的规定,财产保全分为诉讼中财产保全和诉讼前财产保全;此外,在知识产权法中还规定了诉前行为保全制度。 《民事诉讼法》第100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新北市讯---新北市保全商业同业公会以拓展保全市场、促进社会安全、协调同业关系、增进共同利益为成立宗旨,多年来不但对整体社会治安的辅助功能深受肯定,在公益服务方面更是不遗余力,深获同业、异业好评,在入秋之际,公会在芦洲区公所办理“为爱飞扬”捐血活动,在新北市保全商业同业公会理事长陈勇志大力推动之下会员们纷纷响应,现场大方挽袖的“热血”人士达千人,只要捐250cc就能拿到300元全联礼券,捐500cc则能获得600元全联礼券,众多捐血人士表示,做好事又能拿好康,每一个人都乐开怀。 新北市保全商业同业公会理事长陈勇志表示,公会创立至今超过20年,同业会员跟随公会脚步,对于协助维系社会治安已颇具成效,近期亦努力听取产业界意见,推动保全业法修正,期许保全业朝向更健全的体质迈进,而公益推行更是从未停歇。因近3年来受疫情影响,除了波及各大产业外,捐血人数较以往减少很多,造成各地血荒,公会希望借由“为爱飞扬”的办理,为新北市充实血库,捐血活动公告后,会员公司率先引领员工积极参与,让“捐血一袋、救人一命”并非只是口号,而是以实质的行动舒缓血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