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672号法令 - 核准马路新律例并将政今数项又在各海外省发布之政今中凡在该新律内有明文规定者一律予以撤销。

第32/2001号行政法规 - 订定民政总署之组织及运作──若干废止。

第21/2005号行政法规 - 核准西湾大桥规章。

对应适当修改之条文经谨慎研究,并听取了不同交通范筹之从业员及代表实体之意见后,认为适宜核准上述法典之新文本。

总督根据《澳门组织章程》第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命令制定在澳门地区具有法律效力之条文如下:

核准附于本法规之《道路法典》,其为本法令之组成部分。

一、一九五四年五月二十日第三九六七二号法令核准之《道路法典》及一切与本法规抵触之法例,不再在澳门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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