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制度安排。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人员名单(十三届十九次)

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0年9月24日表决通过:

接受薛寒(女)辞去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和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

接受梁红继辞去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

接受张力红(女)辞去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

接受刘书为辞去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

免去王振平的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民族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任命张力红(女)为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民族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主任。

决定免去王桂海的河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职务。

决定任命薛寒(女)为河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

免去冉小毅的石家庄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任命张金旭为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三庭庭长、审判员。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郝英春,男,1960年8月生,已到法定退休年龄。根据《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第九条规定,郝英春的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相应免除,已报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