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采购人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标人登录”进入,选择“复核审查(协助招标人)”功能。

2、选择新增复核审查,然后选择异议质疑项目,填写复核审查内容,点击“下一步”。

3、上传《关于组织原评标委员会配合答复异议的申请》作为附件,并进行电子签章,然后提交。

4、提交至专家抽取室通知专家、系统同步推送至代理机构和局监督科。由代理机构预约场地,预约场地信息告知招标采购人。

使用场景:

1、异议、投诉、举报和监督意见中反映事项成立,且属于《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八种情形,需要重新评标进行改正的,由招标人组织重新评标。

2、质疑、投诉、举报和监督意见中反映的问题成立,且属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第六十四条所列四种情形的,由采购人组织原评标委员会重新评审。

操作流程:

1、招标采购人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标人登录”进入,选择“重新评标”功能。

3、同时上传《关于申请由原评标委员会重新评标的申请》、投诉处理决定书或举报回复或监督意见书作为附件,并进行电子签章,然后提交至监督科审核。

4、经审核同意后,由代理机构填写重新评标公告内容及预约场地,重新评标公告经代理机构分管负责人复核后,推送至招标采购人进行电子签章,最后重新评标公告发布上网。

5、系统同步推送至专家抽取室通知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