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发展改革委、水利(水务)局,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和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发改公管〔2021〕628号)有关规定,拟于近期开展水利工程评标专家资格复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以下简称“省专家库”)中2022年12月31日资格到期的水利工程评标专家。

(一)政治觉悟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自愿以独立身份参加评标活动,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履行职责;

(二)熟悉所评专业技术要求及行业发展现状,从事水利工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并具有工程技术(工程经济)高级职称或具备同等专业水平(从事水利工程相关领域工作满10年并取得工程技术〔工程经济〕中级职称满6年);

(三)熟悉公共资源交易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四)近3年无不良信用记录;

(五)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标评审工作,年龄不超过65周岁(1957年12月31日后出生)的中国公民;

申请人务于11月21日前登录省专家库管理系统,按本通知要求维护信息并提交。

省水利厅和省发展改革委对申请人行业信息和基本信息进行审核。申请人信息维护提交截止日期为11月30日。

培训考试采用线上方式进行,时间为11月26日至12月7日。通过审核的申请人在此期间登录省专家库管理系统,根据提示进入培训考试系统,进行在线培训(自学)、在线考试。考试应达到合格线。

不按要求参加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终止或取消专家资格。

请各市配合做好专家资格复审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