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大学学生奖励条例》及相关规定, 2018年“北京大学优秀毕业生”(夏季)和“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夏季)的院系初评结果及相关通知如下:

1、 研究生校级优秀毕业生89名,二学位本科生校级优秀毕业生10名;研究生市级优秀毕业生30名,二学位本科生市级优秀毕业生3名。名单详见附件1,附件2。

在公示期间如对初评结果有异议,请发送邮件至 xgb@ss.pku.edu.cn,公示期结束后将不再受理申诉意见。

注:获得校级奖励的同学在系统中提交校级奖励申请,获得市级奖励的同学在系统中分别提交校级、市级奖励申请。获得市级奖励的同学还需要在2018年5月15日前把个人的身份证号信息发至邮箱 xgb@ss.pku.edu.cn。

3、请获得奖励的同学于2018年5月25日将个人资料(参考附件3格式)发至邮箱 xgb@ss.pku.edu.cn。

附件2:2018年“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夏季)推荐学生公示名单.xlsx 10kb

附件1:2018年“北京大学优秀毕业生”(夏季)推荐学生公示名单.xlsx 13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