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是毕业生提供给用人单位的主要推荐材料,是毕业生用来证明身份及基本情况的有效凭证也是用人单位了解毕业生基本信息的重要途径。因此,推荐表填写务必认真、如实、清晰、美观。
2.毕业生本人要如实填写推荐表,如有虚假信息,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次就业推荐表采取线上填写的方式,请参照下方链接进行操作:
注意:毕业生本人进行线上编辑时,请严格根据页面提示填写内容,标*的为必填项,如果没有此项内容,请填写“无”。由于推荐表有篇幅限制(本科生限定为A4页面单页),请根据篇幅斟酌填写,提交送审前请预览打印,以免造成推荐表无法正常打印;
各学院须严格审核毕业生所填内容,确保准确无误,并在“在校期间社会实践情况”与“在校期间获奖情况”两个栏目的分界线右侧加盖“学院党委公章”。学院审核后,于10月11日—14日送到招生就业处审核(长清湖校区:英华楼401,千佛山校区:文化楼二层南头办公室)。
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编号具有唯一性,原件丢失后,我处不予补办。毕业生离校后,因学生情况发生变化,学校不再出具推荐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