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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北京大学学生奖励条例》及相关规定
根据《北京大学学生奖励条例》及相关规定, 2018年“北京大学优秀毕业生”(夏季)和“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夏季)的院系初评结果及相关通知如下: 1、 研究生校级优秀毕业生89名,二学位本科生校级优秀毕业生10名;研究生市级优秀毕业生30名,二学位本科生市级优秀毕业生3名。名单详见附件1,附件2。 在公示期间如对初评结果有异议,请发送邮件至 xgb@ss.pku.edu.cn,公示期结束后将不再受理申诉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