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金融发展局印发《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促进金融产业发展扶持办法》
2022年10月25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促进金融产业发展扶持办法》(下称《扶持办法》)印发。《扶持办法》涵盖了金融企业从落户到经营等全方位的各项扶持措施,旨在鼓励优质金融类企业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下称“合作区”)集聚创新发展,引导金融企业实质性运营,深化琴澳金融合作。该办法将于2022年11月7日起正式实施。
《扶持办法》共二十条,其中第五条至第十四条,为各项政策扶持条款的具体规定,本办法涵盖了金融企业从落户到经营等全方位的各项扶持措施,包含落户扶持、经营扶持、增资扶持、并购扶持、金融贡献扶持、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上市企业扶持、跨境业务合作扶持、澳资企业专项扶持、租赁办公用房补贴、购置办公用房补贴等十大类扶持。
其中,重点支持澳资企业在合作区落户经营,对申请本办法扶持的澳资企业,按相应扶持标准的1.2倍执行。
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企业上一年度经济贡献总额的25%
澳资企业按上述扶持相应标准的1.2倍予以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