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我市新能源产业振兴发展规划和政策,我委决定组织实施新能源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015年第四批扶持计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智能电网。重点扶持输电线路状态检测装置及系统、柔**直流输电关键设备、高压直流输电关键设备、智能变电配电设备及系统、智能用电设备及系统、智能电网通信信息平台等。
(一)高技术产业化项目扶持专项(股权资助)
(二)高技术产业化项目扶持专项(贷款贴息)
(三)市级工程实验室提升扶持专项(直接资助)
(一)在线申报时间:2015年9月7日9:00至2015年9月28日18:00;
(二)书面材料受理时间:2015年9月7日9:00至2015年9月28日18: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