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ㄨ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被取保候审、监Ψ 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解答: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另外,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对于情节显�I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当然也不需要逮捕。

上述法条阐明,逮捕需要符合三个条件,即: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发生;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