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为维护不动产交易安全,并推广地政士教育制度及提供非地政士背景人士取得报考国家考试或其他相关证照资格,本校于111年7月起办理“地政士学士学分班第4期”课程,欢迎踊跃报名参加。
二、 依专门职业及技术人员普通考试地政士考试规则规定,曾于符合教育部规定之学校修习土地法、土地登记二科,及民法(概要)、土地行政、土地税、土地测量四科中至少二科,合计十二学分以上并具有地政类科公务人员资格者,得申请部分科目免试。
三、 修毕此学分班之课程且符合规定者可登录公务人员终身学习时数,于即日起开始报名,欢迎所属人员及有兴趣之民众踊跃报名。
五、 如有课程上的疑问,欢迎洽询课程承办:07-5252700,许凯榛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