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旧运输船舶和单壳油轮拆解企业名单(第二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委),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各直属海事局:

根据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印发老旧运输船舶和单壳油轮提前报废更新实施方案的通知》(交水发〔2013〕 729号)和《关于印发<老旧运输船舶和单壳油轮提前报废更新中央财政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4〕24号),为扩大船舶拆解能力,保证政策实施进度,经商有关部门,现将第二批船舶拆解企业名单予以公布。同时,建立船舶拆解企业名单定期公布制度,请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海事管理机构将符合条件的船舶拆解企业名单及时上报交通运输部。

抄送: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资委办公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船舶工业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中国船东协会,中国拆船协会,部财务审计司,部海事局,中国船级社。

老旧运输船舶和单壳油轮拆解企业名单(第二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