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政府上周发文财政部,建议修正“房屋税条例”,将免征房屋税的要件之一“住家”改成“自住”;财政部官员昨(24)日回应,房屋税涉及地方税收,将请北市府汇整各县市意见后,再通盘检讨。

财政部官员强调,修法不应该针对单一个案,房屋税属地方税,各县市可因地制宜,也有不同的稽征实务,存在城乡差距,因此,必须听取各县市意见。

官员指出,将请北市府征询各县市目前以“拆户”规避房屋税的情形;及解决“拆户”规避房屋税的较好方式。房屋税条例规定,符合“住家用房屋”及“房屋现值在10万元以下”两要件,就可免征房屋税。

为了解决文化大学大群馆透过“拆户”方式规避房屋税争议,北市府上周发文财政部,建议将免征房屋税条文中的“住家”改成“自住”,大群馆就要依法课征房屋税。

财政部昨日已收到北市府财政局公文,将请北市府财政局搜集各地方政府意见后,交由财政部研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