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2月19日09点30分。预计会期半天。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02月08日。股权登记日在公司股东名册上备案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1日在公司官网([URL])披露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为2021-001。

(二)审议《关于2021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三)审议《关于委托江苏股权交易中心进行股份登记的议案》;

(四)审议《关于制定<失联股东权益维护管理办法>的议案》;

(五)审议《关于修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六)审议《关于修定<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七)审议《关于修定<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1日在公司官网([URL])披露的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为2021-002。

(八)审议《关于修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九)审议《关于修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十)审议《关于修定<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十一)审议《关于终止实施部分内控制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存在特别决议议案,议案序号为(一);

上述议案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议案序号为(二);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或护照等有效身份证件;

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一)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详情请见公告原文: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2021-003。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2021-006

【833450奥立思特】:关于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公告2020-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