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4年第41号),涉及茶山镇2家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茶山胡记百货店销售的“紫薯芝麻饼”食品
(一)东莞市茶山胡记百货店销售的“紫薯芝麻饼”(生产日期:2024年4月1日;生产单位:河北咔时赞食品有限公司)食品,经抽样检验,水分项目不符合GB/T 20980-2021《饼干质量通则》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有上述批次的“紫薯芝麻饼”食品。经调查,该店共购进了上述批次的“紫薯芝麻饼”食品6kg,上述批次的“紫薯芝麻饼”食品已全部售出。
(三)执法人员依法责令该店停止销售不合格食品,并责令其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召回。该店已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由于顾客分散、时隔时间长,启动召回措施后暂未有顾客联系该店退回该批次食品。
(四)我局已依法对该店进行立案,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二、东莞市茶山田园水果店销售的“小台芒”产品
(一)东莞市茶山田园水果店销售的“小台芒”(购进日期为2024年5月6日)产品吡唑醚菌酯项目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有上述批次的“小台芒”产品。经调查,该店从东莞市高埗黄福云果品商行进货的,共购进上述不合格批次“小台芒”产品40公斤,用于抽检购样出售“小台芒”2.495公斤,剩余对外销售37.505公斤,销售完毕没有库存。
(三)执法人员依法责令该店停止销售不合格商品,并责令其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召回。该店已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由于顾客分散、时隔时间长,启动召回措施后暂未有顾客联系该店退回该批次食用农产品。
(四)我局已依法对该店进行立案,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