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宜春市天联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只软包锂电池及300万套智能声学应用产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85日~202489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5-3998363

通讯地址: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袁州大厦7楼袁州生态环境局336000)

项目名称

宜春市天联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只软包锂电池及300万套智能声学应用产品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机电产业基地锦华路

建设单位

宜春市天联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

江西聚昕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属新建工程。位于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机电产业基地锦华路(地理坐标为东经114°3212.009北纬27°4851.184,项目占地面积约34556.14m2。项目以电芯导线航插熔断器螺钉波纹管缠绕管钣金舱体铜排PCBA板卡PVC壳体青稞纸十字沉头螺钉十字盘头组合螺钉控制盒贴纸无铅锡线等原辅料,形成年产300万只软包锂电池300万套智能声学应用产品的生产规模。项目购买江西省宜春市袁州机电产业基地地块进行新建新建生产厂房等主体工程,原料仓库、成品仓库等储运工程,新建办公楼、宿舍楼、科研车间、门卫等辅助工程;新建给排水、供电系统等公用工程;新建废水、废气、噪声处理设施固废暂存间等环保工程。

项目总投资20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元,占总投资的0.1%。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废水污染防治。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达到园区接管标准后,外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经袁州区机电产业基地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后,尾水排入袁河。

(二)废气污染防治。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包括组装、贴合、粘合废气、喷码废气等,主要污染物为TVOC。无组织废气主要为生产车间内未收集完全收集废气、焊接废气,主要污染物为TVOC、锡及其化合物

1)有组织废气

组装、贴合、粘合废气通过负压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处理后尾气经1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外排废气中TVOC排放浓度为0.9mg/m3TVOC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1部分:印刷业》(DB36/1101.1-2019)中表1排放浓度限值

喷码废气通过负压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处理后尾气经1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外排废气中TVOC排放浓度为2.67mg/m3TVOC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1部分:印刷业》(DB36/1101.1-2019)中表1排放浓度限值

2)无组织废气

含锡烟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焊接烟尘净化装置进行处理通过加强设备的维护,加强运行管理和环境管理,加强车间通风换气及厂区绿化等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中含锡烟尘厂界监控浓度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TVOC可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1部分:印刷业》(DB36/1101.1-2019)表2中排放标准限值;厂区内挥发性有机废气(以NMHC表征)可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无组织排放限值。

项目建成达产后,大气污染物中TVOC有组织排放量为0.062t/aTVOC、含锡烟尘无组织排放量分别为0.015t/a0.016t/a

(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废活性炭HW492.2t/a)、废胶桶、废油墨桶HW490.01t/a)等危险废物;不合格零部件0.2t/a)、不合格品0.05t/a)、废过滤棉0.05t/a、废包装(0.5t/a等一般工业固废生活垃圾(13.5t/a)等。废活性炭、废胶桶、废油墨桶分别收集后分类堆存于危废暂存库内,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不合格零部件、废过滤棉交由厂家回收处置,不合格品回用于生产,废包装交由资源回收部门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一般固废暂存库应该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暂存库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计、建造和管理。

(四)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噪声。通过减振、隔声、降噪、合理布局、绿化等措施,厂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五)环境风险防范要求。应认真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备环境应急设施和装备,最大程度防范事故情况造成的风险危害。

(六)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加强日常的生产管理和维护,降低对土壤及地下水环境的影响。

(七)排污口规范化。落实规范排污口要求。按国家和省、市排污口规范化要求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识并建档。

(八)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设置。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结论,项目设置以生产车间1#3#厂房)外延100m范围设置卫生防护距离。项目卫生环境防护距离内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的敏感点,符合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你公司应配合规划部门严格控制好本项目周边规划,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学校及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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