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钟长鸣!森林火灾典型警示案例(一)
每年11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是我省的森林防火期。去冬今春以来,森林火灾防控工作总体尚可,但防控任务十分艰巨。现公布一批我省各地森林火灾警示案例,提醒全省居民:进入林区请自觉遵守森林防火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做到家火不上山,林边不用火。森林防火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2018年04月10日上午,东阳市千祥镇秀溪村韦某某在“加木园”山干农活。他因水沟上方的粽叶太杂乱,起意将粽叶烧除,即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点燃水沟上方粽叶,粽叶燃起后火蔓延开引发森林火灾。
经鉴定,此次森林火灾过火面积19.07公顷,其中有过火林地面积为11.44公顷,无林地面积为7.62公顷,过火林木蓄积152.4494立方米,数量2074株。
根据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及其悔罪表现,韦某某于2019年7月4日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

2020年4月27日13时,开化县马金镇和平村张某某到田里做农活,期间用打火机点燃杂草,不慎引发森林火灾。当天晚上19时30分被扑灭。
经鉴定,该起火灾的过火面积25.0666公顷,其中受害有林地面积12.1333公顷,非林地面积12.9333公顷。
2020年7月29日,张某某因犯失火罪,被开化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六个月。

2020年4月27日17时20分左右,沙湾镇岱头垟村发生森林火灾。经走访调查后得知,嫌疑人胡某某在自家责任田烧茅草不慎引燃周边,从而引发森林火灾。
该次森林火灾总过火面积7.34公顷;其中非林地(农田)面积0.7362公顷;有林地面积6.6075公顷。
2020年7月28日,景宁县人民法院判处胡某某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2019年10月22日13时许,方某某在柯城区石梁镇田间烧玉米桔梗和花生藤,不慎引起森林火灾。
经鉴定机构鉴定,该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7.8165公顷。
2020年3月12日,方某某因犯失火罪,被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来源:综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