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权
一段时期以来,社会上陆续发生一些公司、机构或个人,以网络、媒体、宣传单、产品使用说明书等多种方式,盗用我院名称、标识为相关产品进行虚假广告宣传,不仅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误导、欺骗了广大消费者,侵犯了他们的合法权益,而且也严重侵犯了我院的名称权、名誉权和知识产权。对此,我院特此郑重声明: 我院是中国科学院直属科研机构,不从事任何具体产品,包括医疗用品、药品和保健品的生产和经营。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我院许可或者授权,包括但不限于在其产品或者服务宣传中使用“中国科学院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中科院上海生科院”等名称或者我院标识的行为,均属侵犯我院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由中宣部宣教局、光明日报社共同主办,光明网承办的“核心价值观百场讲坛”第102场活动,邀请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典编纂项目领导小组成员、秘书长王轶,作题为《民法典的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演讲。 王轶,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法学院党委书记、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民法典编纂项目领导小组成员、秘书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第六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首届首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被授予“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2018年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人类正在从工业文明转向信息文明,从工业经济转向数字经济,民法典对这次重要的文明转型作出了回应
沈阳知识产权公司:什么是《商标法》中的“在先权利”? 商标法主要有两处出现了“在先权利”。一处是《商标法》第9条另一处是《商标法》第31条前半段,这两处的“在先权利”含义是有所不同的。 《商标法》第9条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诉讼费用是指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依法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和支付的费用。诉讼费用可以分为案件受理费和其它诉讼费用两类。 案件受理费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民事经济纠纷案件时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
1、《商标异议申请书》及其附件(提出异议的理由及材料)一式二份。 2、申请人如是公司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如是个人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委托代理组织代理的需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一式二份
商标权和商号权都属于无形财产,都具有专有权、使用权、转让权。商标与商号关系密切,但又有区别: 商标主要是用于区别不同生产经营者和不同商品的商品和服务标记;商号主要是用于区别不同的经营者。 商标可以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等要素组成;商号应当由两个以上的汉字组成,是企业名称的一部分
成都市一家开发商在四川大学江安校区隔壁开发了一个楼盘,因冒用川大名称,引发名称权侵犯纠纷。法院认为该开发商企图以此混淆消费者视线,提升楼盘形象,近日作出判决,判处开发商停止在工程项目名称、楼盘名称及宣传广告中使用含有川大的文字,并向四川大学赔偿200万 成都市一家开发商在四川大学江安校区隔壁开发了一个楼盘,因冒用“川大”名称,引发名称权侵犯纠纷。法院认为该开发商企图以此混淆消费者视线,提升楼盘形象,近日作出判决,判处开发商停止在工程项目名称、楼盘名称及宣传广告中使用含有“川大”的文字,并向四川大学赔偿200万元,公开赔礼道歉
导读:商标通过形式审查后,还需要通过实质审查才能进入初审公告期。所以,实质审查是申请注册商标流程中非常重要的环节。实质审查到底要审查哪些内容呢?今天,小编就和大家聊聊这个问题
在申请注册商标时,会遇到很多不能注册商标的情况,其中有一种在先权利不能侵犯。这个在先权利不是完全不能申请注册商标,而是可能会在注册过程中或以后发生问题,所以建议企业在注册时慎重考虑。下面来看看常见的几种情况: 他人在先登记、使用并具有一定知名度的企业名称是受到法律保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