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议法
搜索小技巧:精简关键词可以搜到更多的结果哦!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管理相对人),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害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有复议权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受理 申请的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引起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活动。它不仅是行政机关内部上级对下级进行监督的重要方式,而且是一种对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提供保障的行政救济方法。 凡是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争议案件,都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不能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争议,只要单行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就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我国《行政复议法》在明确规定了哪些行政行为可以申请复议的同时,又对不能依照复议法申请复议的四类行政行为作了规定
在这个发展快速的时代,拆迁是很常见的事情了,为了自己能获得应有的补偿,相关问题一定要多了解。拆迁时若遇到不满意的情况,可能会有人选择用行政复议的方式来解决,那么拆迁行政复议向哪个部门申请?拆迁申请行政复议有用吗?接下来住宅小编带着大家来了解这两个问题。 一、拆迁行政复议向哪个部门申请? 1、在拆迁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很多的问题,比如被拆迁人对拆迁方给予的补偿不满意,或者是自家的房子被认定为违建不予补偿等,遇到这样的情况,被拆迁人是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0年8月11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0年8月11日—2020年8月17日(共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20周年到来之际,国家税务总局普洱市税务局以“学、宣、用”的方式,积极开展复议法学习宣传活动。 一是内练“一口气”,深化学习领会。利用周一至周四晚上的学习时间,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税务行政复议规则》,及时掌握税务行政复议受理范围 、税务行政复议工作流程图等知识要点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三十日的除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的除外。 《复议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
我接受武国军、袁凤兰、杨淑莲、孙维民的委托,依法担任其诉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不服驳回行政复议驳回决定案件的代理人,经过本案前期调查研究和法庭调查,我已经比较客观和全面的掌握了本案的案情,现根据事实情况发表如下代理意见请予以重视和采纳: 一、赤峰市元宝山区国土资源局没有在太平地村张贴过《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根据行政诉讼举证原则,被告应当承担对其作出行政行为承担证明其合法的举证责任,被告认定原告向其申请行政复议超过法定期限,但是被告在本案中并没有证据来证明这一问题,被告所提交的所谓“张贴照片”模糊不清,无法与原件核对,无法证明被告主张的观点。 而本案中太平地村居住的其他公民出庭作证或提交书面的证言均证实从未见过所谓关于《关于元宝山区人民政府实施城镇规划2009年第一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内政土发[2009]569号)的《征收土地公告》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可以说明政府部门并没有张贴过这样的公告
申请人对被申请人于2019年9月9日作出的《**回复处理意见书》不服,于2019年10月9日向本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经审查,本机关认为:因申请人不服的是xx局作出的《**答复处理意见书》,此**答复是行政机关对**事项的答复和解释,不具有权益性,因此不是具体行政行为,不应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调整范围。根据《**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事项处理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请求原办理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复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龙生) 来源:昌图县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08日 【字体:大中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3月8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深圳收债】申请人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复议决定或终局复议决定的怎么办? 《行政复议法》第33条规定:“申请人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或者不履行最终裁决的行政复议决定的按照下列规定分别处理: 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变更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由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行政复议决定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三十日的除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的除外。 《复议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