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人
3月9日,龙湖集团(00960.HK)公布了2020年2月份未经审核的运营数据。2月份龙湖集团实现合同销售金额70.0亿元,与2019年同期99.80亿元相比,下降29.86%;实现合同销售面积43.4万平方米,与2019年同期67.10万平方米相比,下降35.32%。 分区域来看,龙湖集团在长三角地区实现合同销售金额最多,为26亿元,其次环渤海地区19.9亿元,而西部地区实现合同销售金额19.6亿元,华中地区0.9亿元,华南地区3.6亿元
今年前3个月,A股..公开发行(IPO)仍保持相对活跃态势。 截至3月27日,Wind数据显示,今年以来A股共有51家企业实现IPO,去年同期的数据为31家,同比增长64.52%。其中,科创板扮演重要角色,今年以来有24家企业在科创板实现IPO,占前3个月IPO企业总数比例为47%
本文摘要:1月6日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月启动认购公布上市认购意向书转入了科创板上市前尤为关键的发售定价环节。发行人本次白鱼公开发行股票6000万股不牵涉到股东公开发表发售股份公开发行股份数量占到本次发售后总股本的25%预计发售时间为2020年1月14日。 1月6日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月启动认购公布上市认购意向书转入了科创板上市前尤为关键的发售定价环节
本文摘要:2月13日,中海地产集团发布公告称之为,其公开发行2019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将于2月15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于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据报,本期债券发售总额为35亿元,共计分成两个品种。 2月13日,中海地产集团发布公告称之为,其公开发行2019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将于2月15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于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今天(1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为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意见提出,支持依法加大对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以及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追究刑事责任的力度,做好新旧法适用衔接工作。依法加大惩治证券违法犯罪力度,依法从严惩处在创业板申请发行、注册等各环节滋生的各类欺诈和腐败犯罪。对于发行人与中介机构合谋串通在证券发行文件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以及发行审核、注册工作人员以权谋私、收受贿赂或者接受利益输送的,依法从严追究刑事责任;依法从严惩处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内幕交易、利用未***息交易、操纵证券市场、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等金融犯罪分子,严格控制缓刑适用,依法加大罚金刑等经济制裁力度
人民网北京9月9日电(记者杜燕飞)记者今日从银保监会获悉,为提升保险资金服务实体经济质效,优化保险资产配置结构,支持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业务,近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保险资金投资债转股投资计划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据了解,近年来,保险资金通过债券、债权投资计划、直接股权投资、私募股权基金等多种方式参与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业务,积极参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助力企业优化融资结构,提升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水平。截至2020年6月末,保险资金通过上述多种方式参与市场化债转股业务超过900亿元
2023年中资离岸美元债券投资者调查报告(上) 这2023年中资离岸美元债券投资者调查报告是基于对32位中资离岸美元债券投资者一对一访谈的数据和反馈,其中23位投资人在中国香港地区,9位在中国香港以外地区。该调查于2023年1月和2月进行。调查分为四个部分:一般问题、宏观经济的看法、中资离岸美元债券市场的看法和中资离岸美元债券市场的投资策略
本文摘要:12月30日,据上清所消息,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白鱼发售2019年度第四期超强短期融资券。筹措说明书表明,本期债券白鱼发售金额3亿元,发售期限270天。主承销商及簿记管理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联席承销商为兴业银行
一、所得税法第4条之4第3项规定营利事业直接或间接持有国内外营利事业股份或出资额过半数,以该营利事业依下列各款计算之股份或出资额比率合计数认定之: (一)营利事业直接持有国内外营利事业股份或出资额者,依其持有比率合并计算。 (二)营利事业透过其关系企业而间接持有国内外营利事业股份或出资额,且其持有关系企业股份或出资额超过50%或直接控制其关系企业之人事、财务或营运政策者,以该关系企业持有该国内外营利事业股份或出资额之比率合并计算;未超过50%者,按其关系企业各层持有股份或出资额比率相乘积合并计算。 (三)营利事业透过符合下列各目规定之关系人及被利用名义之人而间接持有国内外营利事业股份或出资额,应比照前2款规定计算方式,将该关系人及被利用名义之人直接及间接持有该国内外营利事业股份或出资额之比率合并计算: 关系企业直接持有营利事业股份或出资额之比率超过50%者
中国网地产讯 1月16日,越秀地产发布公告称,人民币20亿元于2026年到期4.00厘有担保票据将于2023年1月17日或前后在澳交所上市。 于2023年1月16日,发行人成功发行票据。中信里昂证券有限公司、招银国际融资有限公司、越秀证券有限公司、创兴银行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招商永隆银行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农银国际融资有限公司及浙商银行股分有限公司(香港分行)已获委任为发行之联席牵头经办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