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
北京2017年8月21日电 -- 2017年7月21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君和信达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孙晓明侵害同方威视商业秘密案作出终审判决,同方威视胜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确认,君和信达公司和孙晓明侵害同方威视商业秘密的事实正式成立,二审裁决保持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3月2日作出的一审判决。君和信达公司和孙晓明连带赔偿金同方威视经济损失及诉讼合理开支总计500万元
【0001】 本案系一种奈米结构、其可应用的装置以及该奈米结构之制备方法。其中,该奈米结构具有吸收近红外光、非线性光学特性和产生双光子萤光的能力。 abstract = "【0001】 本案系一种奈米结构、其可应用的装置以及该奈米结构之制备方法
江华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江发改价检处[2016]11号) 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减轻企业负担收费措施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湘发改价监[2016]230号)文件要求,本机关依法于2016年6月13日至2016年8月2日对你单位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的收费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你单位违法的事实,对你单位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以及理由和依据通知如下: 经查实: 违反湖南省物价局《关于改进城乡规划信息技术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湘价服[2013]128号)文件规定。你单位违反规定向部分中小学校教育用房收取城市规划技术论证费16576.45元
曾举报腾格里沙漠排污事件的李根山,9月9日被警方刑拘,引发舆论关注。 9月10日,宁夏中卫市公安局发布消息称,警方成功破获李根山等人涉嫌犯罪案件。初步查明,李根山等刑满释放人员打着野生动物保护协会成员的幌子,相互勾结,采取殴打、威胁、辱骂、恐吓等手段,先后实施了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抢劫等违法犯罪行为,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李根山等人各类违法犯罪线索
台北市政府消防局为鼓励民众参与搜救犬驯养工作,于104年8月28日起率全国之先,开放退役搜救犬予民间爱犬家庭寄养,迄今已有8只搜救犬由热心爱犬人士驯养,均获得良好照顾,为善用资源,鼓励民众发挥爱心,开放退役搜救犬Zeus寄养,申请期限自即日起至109年6月26日止。 台北市搜救队搜救犬小组自89年9月21日成立至今,多次代表国家执行伊朗震灾、印尼海啸、中国四川震灾等国际人道救援任务,并多次支援各县市风灾、震灾、山难、高雄气爆、105年台南震灾及107年花莲震灾等救援任务,搜救技能广获肯定,为善用民间资源,鼓励民众协助照顾,本次开放寄养搜救犬Zeus (公狗、8岁、拉布拉多犬)接受爱犬民众申请寄养。 申请对象须住居1楼且有庭园或空地面积达10平方米以上者,以台北市民为优先考量,有意愿者请填妥申请书向消防局申请,由搜救犬小组依申请意愿、居住庭院或空地面积、相关配套措施等因素综合考量,排定优先级
本院受理原告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诉被告李荣兵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2020)粤0305民初13578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限届满后十五日内,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限届满后十五日内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在我国肆虐,全国上下正众志成城抗击疫情,然而,有一些人却相反,明知自己可能已经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的情况下,故意隐瞒症状,且不断与周边人群密切接触,对疫情的传播造成了严重的危险。近日,国内各地警方相继通报了几起类似案例。下面笔者重点介绍和分析广西玉林警方通报的一个案例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在我国肆虐,全国上下正众志成城抗击疫情,然而,有一些人却相反,明知自己可能已经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的情况下,故意隐瞒症状,且不断与周边人群密切接触,对疫情的传播造成了严重的危险。近日,国内各地警方相继通报了几起类似案例。下面笔者重点介绍和分析广西玉林警方通报的一个案例
采购人某单位委托G招标公司,就“某医疗救治体系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预算2000万元。本项目于20××年10月29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招标公告,11月20日开标、评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C公司为中标候选人,G招标公司经采购人确认,于12月1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公告。 投标人A公司在中标公告发布后,向采购人及G招标公司提出质疑,称: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规定,“中标供应商确定后,中标结果应当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
本院受理原告李忠宝诉被告陈志昌、黄仲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方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转普)等。原告诉请:1、被告陈志昌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20000元;2、被告陈志昌向原告支付违约金人民币3422元[以20000元为本金,按照借款合同成立时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标准(年息15.4%),自2021年8月26日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暂计算至2022年9月30日为3422元];3、被告陈志昌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4、被告黄仲华对上述三项诉讼请求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3年5月11日上午11时15分在万顷沙人民法庭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