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晓明
北京2017年8月21日电 -- 2017年7月21日
北京2017年8月21日电 -- 2017年7月21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君和信达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孙晓明侵害同方威视商业秘密案作出终审判决,同方威视胜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确认,君和信达公司和孙晓明侵害同方威视商业秘密的事实正式成立,二审裁决保持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3月2日作出的一审判决。君和信达公司和孙晓明连带赔偿金同方威视经济损失及诉讼合理开支总计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