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国土资源部关于推进信息共享和网络执行查询机制建设的意见》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高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效率,有效破解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南宁市国土资源局进一步加大对司法工作的支持配合力度,2017年10月在市中级人民法院设立了不动产登记司法专窗,2018年9月3日,市国土资源局创新司法合作新模式,自主研发并在全国率先推出了南宁市不动产网络司法查控平台。 此次司法合作新模式的启动,一是充分利用我市“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改革成果,进一步扩大不动产登记信息应用服务范围,为南宁市本地法院(包括市辖5个县和7个城区基层法院)提供不动产登记结果自助查询服务,既节约了司法资源,又提高了法院对不动产查控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快捷性,大大提升了法院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二是调整不动产登记查封、注销查封业务办理模式,缩短业务办理时限,大大提升不动产登记查封、注销查封业务的办理效率,有效解决法院 “执行难”的问题,进一步保障不动产交易、登记安全,有效保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金沙官网,110法律咨询网,最高人民检察院。监外罪犯,就是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之后放在社会上在公安机关和有关基层单位、组织监督、考察下进行改造的缓刑罪犯、管制罪犯、剥夺政治权利罪犯、假释罪犯和监外执行罪犯的统称。结婚是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的男女之间的两性结合,是一种重要的法律行为,是确定夫妻关系的根据,是公民的生活权利
刑拘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 ... 更多 刑拘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协议离婚将房产赠与子女是否有效?能否撤销? 夫妻协议离婚,约定将房产赠与子女,有两种情况是可以撤销的: 1、夫妻双方协议离婚时,夫妻共有的房产赠与子女,在房屋产权未办理变更登记之前,该房屋仍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二人共同主张撤销赠与行为有效。 最高人民法院在杨梅、刘朝全第三人撤销之诉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2019)最高法民申2965号】中认为:“根据已查明的事实,杨昌国与陈晓梅在《离婚补充协议》中约定将案涉房产赠与给杨梅,但直至杨昌国、陈晓梅与刘朝全、谢刚琼签订《房屋买卖协议》时,案涉房屋产权仍登记在杨昌国名下,在房屋产权未办理变更登记之前,案涉房产应视为杨昌国与陈晓梅的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二人有权处分该房产。” 但是,如果夫妻双方协议离婚时约定将共有房产归属子女后,一方私自撤销赠与的行为是无效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1993年底以前发布的部分司法解释的通知(法发〔1994〕16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1979年至1989年间发布的部分司法解释的通知(第二批)(法发〔1996〕34号) 最高人民法院予以废止的1999年底以前发布的有关司法解释目录(第三批)(法释〔2000〕20号) 最高人民法院予以废止的2000年底以前发布的有关司法解释目录(第四批)(法释〔2001〕32号) 最高人民法院予以废止的2000年底以前发布的有关司法解释目录(第五批)(法释〔2002〕6号) 最高人民法院予以废止的2000年底以前发布的有关司法解释目录(第六批)(法释〔2002〕13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2007年底以前发布的有关司法解释(第七批)的决定(法释〔2008〕15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1979年底以前发布的部分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第八批)的决定(法释〔2012〕13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1980年1月1日至1997年6月30日期间发布的部分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第九批)的决定(法释〔2013〕2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1997年7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发布的部分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第十批)的决定(法释〔2013〕7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部分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第十一批)的决定(法释〔2015〕2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部分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第十二批)的决定(法释〔2017〕19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部分司法解释(第十三批)的决定(法释〔2019〕11号)
投标人资格条件: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①②③项资格: ①设计咨询: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混凝土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城市隧道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②施工图审查: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混凝土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一类资质[业务范围包含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须包括隧道、道路工程)]; ③造价咨询:投标人经营范围包括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范围[以工商营业执照注明的经营范围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注明的业务范围为准,如营业执照中没有体现经营范围的,则须提供工商部门网站“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平台页面(含经营范围)打印件]。注:服务范围名称与本要求不一致,其实质含义一致或相近即可。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相关政策文件汇总(8月17日-8月30日)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9号) 1、关于信贷支持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的通知(发改规划〔2020〕1278号) 2、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开展第五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的通知(发改运行〔2020〕1310号) 3、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专项企业债券发行指引的通知(发改办财金规〔2020〕613号) 1、关于调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光伏扶贫项目)的通知(财建〔2020〕320号) 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关于做好因洪涝地质灾害影响贫困农户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建办村电〔2020〕37号) 1、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冷链物流渠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交运明电〔2020〕241号) 2、《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18号) 1、关于调整发布《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的公告(商务部 科技部公告2020年第38号) 1、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央宣传部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生态环境部 文化和旅游部 海关总署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侵权假冒商品销毁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打假办发〔2020〕3号) 1、《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6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0〕57号) 1、关于发布《商标注册档案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370号) 1、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 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谁有权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议案? 有权就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议案的有:大会主席团、全国人大常委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它们提出的议案由大会主席团决定列入会议议程。此外,1个全国人大代表团、30名以上全国人大代表,也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议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 法释〔2016〕18号 (2016年5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85次会议通过,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为了规范网络司法拍卖行为,保障网络司法拍卖公开、公平、公正、安全、高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结合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一条本规定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二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07年3月16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 《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设定抵押的房屋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设定抵押的房屋的规定》 (2005年11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71次会议通过)法释[2005]1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设定抵押的房屋的规定》已于2005年11月1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71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12月21日起施行
“ 死刑”,一般称为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即对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依法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判决生效后经过最高人民法院的死刑复核程序复核决定执行,然后通过枪决、注射方式执行。 “死缓”,准确的应称为“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