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项
根据《公司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决定对以下规章进行修改: 一、删除《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7号)第五条第二款第一项中的“1.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删除第二项中的“1.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删除第三项中的“1.注册资本不低于800万元”
此外,对相关行政法规中的条文序号作相应调整。 此后10年间,蒙代尔访问中国超过20次。 ”李魁文指出,“我们也注意到,近期中美两国经贸团队保持了密切沟通
这两年,郑州开餐馆的商户对油烟净化器都不陌生。随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深入,绝大多数餐馆都安装了油烟净化器。而金水区未来路办事处辖区的一些商户对它是“又喜又恨”,喜的是,装了它餐馆就“达标”了;恨的是,装了它又多出不少事
近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下发《关于加强网络视听节目直播服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重申相关规定,要求网络视听节目直播机构依法开展直播服务。 《通知》指出,根据《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广电总局关于发布〈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业务分类目录(试行)〉的通告》,开展网络视听节目直播服务应具有相应资质:一是通过互联网对重大政治、军事、经济、社会、文化、体育等活动、事件的实况进行视音频直播,应持有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颁发的《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且许可项目为第一类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第五项;二是通过互联网对一般社会团体文化活动、体育赛事等组织活动的实况进行视音频直播,应持有《许可证》且许可项目为第二类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第七项。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机构及个人,包括开设互联网直播间以个人网络演艺形式开展直播业务但不持有《许可证》的机构,均不得通过互联网开展上述所列活动、事件的视音频直播服务,也不得利用网络直播平台(直播间)开办新闻、综艺、体育、访谈、评论等各类视听节目,不得开办视听节目直播频道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决定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8号)作如下修改: 一、删去第四条第一款第七项。 二、将第四条第一款第八项修改为:“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建设单位应当提供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承诺书”
期许能台湾脱口秀最接近道德底线、最接近血流成河的存在(?) 本活动网站订购之取票方式提供全家取票(4张为限,每笔酌收$30取票手续费,请于全家便利商店缴纳给柜台)。 根据文化部订定‘艺文表演票券定型化契约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第六项“退、换票机制 ”之规定,本节目采用方案一:消费者请求退换票之时限为演出日前10日(不含演出日),但消费者于退换票时限届至前购买,迄于时限届至后始收受票券或于开演前仍未收受票券者,亦得退换票,全家取票因购买当日便可取票则不适用此规范;请求退换票日期以实体票券寄达日为准,退票需酌收票面金额10%手续费,限2023/3/14(含)前寄达至KKTIX邮政信箱,请详阅KKTIX退换票规定。 开演前15分钟入场
华康上城地下停车半小时免费,超过半小时3元起价,请问这合理吗? 您好!您在北纬网问政平台上发表题为“雨城区华康上城停车问题”的贴文,咨询华康上城停车费的问题,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赓即安排专人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现为“华康上城”提供物业服务的是成都鸿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有关停车费问题。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的通知(川发改价〔2015〕13号)规定,自2015年2月1日起,放开已具备竞争条件的7项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项目中第七项明确规定:住宅小区停车服务
经查明,富控互动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关联交易,在定期报告中虚增利润总额,未及时披露及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对外担保,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或有负债。 其中,颜静刚作为富控互动实际控制人,组织、策划、领导并实施了富控互动全部涉案违法事项,是最主要的决策者,直接导致富控互动相关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发生,情节特别严重,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三十三条和《证券市场禁入规定》(***令115号)第三条第二项、第五条第七项的规定,我会拟决定:对颜静刚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自我会宣布决定之日起,在禁入期间内,除不得继续在原机构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原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其他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教育局为改善学校的管治质素、提升行政效能和促进主要持分者的参与,在 2019 年 7月23日全面接纳了《校本管理政策专责小组》提交的检讨报告里的二十七项建议。 为配合学校达到上述检讨报告第七项建议下的校监、校董培训软指标,香港管理专业协会(HKMA)特举办“法团校董培训证书”课程,以协助拟任、现任或曾任校董透过此3小时培训,加强了解校董之权责,协助学校建立良好管理、策划和评估制度。 拟任、现任或曾任于设有法团校董会的直资/津贴学校之校董
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哪些标志带有欺骗性?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的《商标一般违法判断标准》相关规定,带有欺骗性是指商标对其使用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作了超过其固有程度或者与事实不符的表示,易使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错误的认识。但公众基于日常生活经验等不会对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