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
为响应“拥护中国***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主题教育活动,端维律师事务所的党员律师亦掀起了学习的热潮,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努力做好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 2022年12月12日,端维律师事务所章燕云律师前往合肥某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开展法律知识专项讲座,围绕《民法典》并结合该公司的的具体业务和实践中常见问题,以具体法律条文展开。 章燕云律师分别对《民法典》合同编中有关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中的个别需要特别注意的问题进行了详细讲解,解释分析了债权转让、债务履行以及违约责任等一些热点难点问题
当下,“分期付款”早就不是什么新鲜词了,随着一代80后和90后消费习惯的改变,那些当前支付能力较差,但有超前消费需求的年轻人,用分期付款的方式买个自己想要的事物是十分常见的事情。大到房产车辆,小到一部手机,都可以在网上轻轻松松的分期购买,拿最少的钱提前享受到商品的使用。京东的“打白条”服务,支付宝的“花呗分期”,苏宁的“任性付”等等,越来越多的贷款平台应运而生,无时无刻不在诱惑着我们动一动手指,戳一戳屏幕,一单又一单的支付成功,一笔又一笔的分期债务,正所谓“一入分期深似海,从此工资是路人
国际贸易合同是双方当事人在特定的环境条件下签订的。如果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合同赖以存在的环境条件发生了非常人所能预见和控制的变化,使得合同的履行受阻,那么,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能否免责,另一方当事人能否因此而要求损害赔偿?对此,大陆法系国家有情势变迁或合同落空为理由要求免责。但在具体案件中,要判断合同是否已落空或能否适用情势变迁原则,往往十分困难
笔者认为,发展商在销售房屋时,应该通知抵押权人要转让该房屋,并告知购房者该房屋是有抵押的,若履行了上述手续,购房者购房并支付房款是善意的,其对该房屋的优先权理应优先于抵押权人。若发展商在销售房屋时,没有通知抵押权人要转让该房屋,或告知购房者该房屋是有抵押的,那么这个转让行为无效,所签订的购房合同也是无效的,那么购房者就不可能取得优先权。依据《担保法》第四十九条:“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
指望购买回迁房“一夜暴富”的人,考虑过风险收益比吗? 近年来,深圳出现了一种可以规避限购政策的商品房“回迁房”,相比政策严苛的商品房,目前没有任何政策限制的回迁房成为了“投资热土”,很多回迁房公然打出了“不限购、不限贷”的醒目宣传语,吸引了一波波的购房者。 回迁房,是指开发商征收土地后置换给回迁户的房子。在深圳房价居高不下的情况下,近年来轰轰烈烈的城中村改造,市场上大量出现了回迁房
期货是以某种大宗商品或金融工具为标的的标准化可交易合约,标的物可以是农产品、原油、黄金等商品,也可以是金融工具。期货本质上是远期商品买卖合同,期货必须到期交割,否则交易所将强行平仓或以实物交割。 期货的本质是与他人签订一份远期买卖商品的合约,以达到保值或赚钱的目的
企业作为市场经济的主体,他的发展离不开法律的约束,他的利益离不开法律的保障。为了提升公司员工的法律素养,今天上午,公司法务部李主任,组织公司各部门管理人员和员工骨干,共同对《民法典》中关于买卖合同的相关条款进行了学习。 课程上,李主任,重点介绍了买卖合同中的法律问题,从合同的形式、合同的内容,到合同的签订、合同的条款解释,列举了大量的案例,为大家普及了买卖关系中的法律知识
根据《合同法》第71条的规定,如果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如果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不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债权人不得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如果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了费用,则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是指债务人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到来之前就履行合同
2018年6月28日,东莞市聚源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完成公司名称变更手续,公司名称变更为东莞市聚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并增加了预包装食品和酒类的经营范围。 变更名称和增加经营范围之后的聚源供应链公司,可以为合作伙伴提供更广泛的物流供应链服务。除了原有的国际进出口货物运输代理业务,还增加了预包装食品和酒类产品的代理进出口业务
承租人解除合同的,主要有如下情形: (1)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这里“承租人” 应当扩大解释为包括承租人之共同居住人,共同使用人等等与租赁物的安全程度有利害关系的人。 在一般买卖合同中,若买受人明知标的物存有瑕疵仍购买的,一般应免除出卖人的责任并不允许买受人解除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