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
所谓的购房双合同,是指在买房的时候,双方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以及“装修提升合同”,通过这两种合同来计算房子的总房款。但是,双合同是属于违法的行为,后期的风险也是很大的,并且是无法受到法律的保障,若是出现纠纷,购房者的利益无法受到保障。 1、在签订购房合同之前,购房者需要对合同中的内容进行自信的阅读,以保证在合同中不会出现对自己不利的条款,若是在其中发现无法理解的条款,需要向房地产咨询
呼吁内容:建议福州地铁1号线和6号线在同一条轨道上运行。如果1号线和6号线的发车密度相差太大,可以间隔运行到机场地铁,这样1号线和6号线就可以连接福州南站、北站和福州机场,方便换乘或衔接。 福州地铁集团公司回复如下: 您好!感谢您对福州地铁建设的关注和关心!我市轨道交通项目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制定的申报审批程序进行,遵循先规划后实施的原则
8月8日下午,麦盖提县法院通过公道互联智慧庭审平台进行网络审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本案原被告分别在阿克苏和乌鲁木齐,相隔千里,法官李改丽全程使用互联网主持庭审;在法官的指导下,当事人完成举证质证等各项环节,足不出户有效参与了庭审、化解纠纷。 当前,新冠病毒来势汹汹,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时期
核心内容:商品房预售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哪些呢?商品房预售合同无效应该怎么办呢?下面,上海房产律师网为大家详细讲解,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三)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四)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五)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第二、商品房预售合同无效怎么办? 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刘先生与中海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了中海公司开发的位于北京市海淀区枫涟山庄的一套期房。入住后却发现房子有两个月无采光,刘先生日前将中海公司诉至海淀区人民法院,请求判令该公司赔偿其采光权损失10万元、房屋贬值费5万元及无日照采暖煤气额外支出5万元。 2004年3月,刘先生与中海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了中海公司开发的位于海淀区枫涟山庄的一套期房
一、签订买卖合同双方是否都需要缴纳印花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九号)规定:“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印花税。 第十条 同一应税凭证由两方以上当事人书立的,按照各自涉及的金额分别计算应纳税额。” 二、个人签订的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吗? 纳税人需要识别签订的合同是否属于《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列明的合同、产权转移书据
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内容丰富、数据翔实,我完全赞同。近年来,在服务和优化营商环境方面,人民法院作出了很多努力,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最高法院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对国企民企、内资外资、大中小微企业一律平等保护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赠与合同7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甲方乙方系父母与儿子关系
迟延支付房款,可以解除合同吗?在购房合同中,签了合同,又不及时打钱给卖家的话。卖家是可以根据约定,解除掉你们之间的购房合同。按规定,你要是太迟支付房款,卖家是可以解除合同的,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才能行使该权利: 1、首先就是你一方迟延履行债务
近日,李某来到湘阴县人民法院主动将剩余44000元货款履行完毕。至此,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得以圆满执行完毕。 李某因拖欠陈某货款,被陈某诉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