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23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制作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制作工作,成品在供应商处暂存若干时间后,按照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指定时间完成送货及验收等工作。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2023年3月8日上午10点00分到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参加产品样品展示及相关材料领取。 22023年3月13日提交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 3 月 13日上午10点00分(北京时间) 3谈判时间:2023年3月13日上午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顺义区天竺镇丽苑街9号后勤楼二层会议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