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料
发布机构: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日期:2015-08-3
【发布机构】: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日期】:2015-08-31 【有效级别】:全文有效 【本站发布时间】:2015-09-1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西藏、宁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进一步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经国务院批准,现就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通知如下: 一、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对物流企业自有的(包括自用和出租)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本通知所称物流企业,是指至少从事仓储或运输一种经营业务,为工农业生产、流通、进出口和居民生活提供仓储、配送等第三方物流服务,实行独立核算、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为物流、仓储或运输的专业物流企业。 三、本通知所称大宗商品仓储设施,是指同一仓储设施占地面积在6000平方米及以上,且主要储存粮食、棉花、油料、糖料、蔬菜、水果、肉类、水产品、化肥、农药、种子、饲料等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煤炭、焦炭、矿砂、非金属矿产品、原油、成品油、化工原料、木材、橡胶、纸浆及纸制品、钢材、水泥、有色金属、建材、塑料、纺织原料等矿产品和工业原材料的仓储设施
“美丽广西”乡村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
“美丽广西”乡村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通过集中实施“村屯绿化”“饮水净化”“道路硬化”三个专项活动,全区完成1万个自治区级绿化示范村屯和12.5万个一般村屯绿化项目建设,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75%以上,具备通车条件的行政村客运通达率达85%。 全区农业系统以产业助推脱贫攻坚,走出了一条具有我区特色的脱贫开发新路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