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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杨凌示范区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机构、环境保护局
各市、杨凌示范区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机构)、环境保护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国人厅发[2005]112号)精神和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做好2006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5]244号)要求,现就我省实施2006年度全国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报名条件按人事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3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附件一)。 西安地区的考生,由单位审查后直接到省环保局办理报名手续;其他市、区的考生,由所在地环境保护部门审查汇总后到省环保局办理报名手续。地址:西安市新城省政府大楼西侧10层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