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债
晨报讯 法院查封拍卖房产,却发现之前已经被租赁,而且还是20年租期,这并不是个案。法院遇到这事儿该咋办?近日,合肥市庐阳区法院做出大胆尝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答复意见,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发出首份解除租赁占有通知,保全了债权人的应得利益。 原标题:房产已查封拍卖却已被出租20年, 法院查封拍卖房产,却发现之前已经被租赁,而且还是20年租期,这并不是个案
浙江中财拍卖行有限公司是经浙江省经贸委批准,由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的拍卖企业。 浙江中财拍卖行有限公司由浙江中财集团控股组建,其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1000万元,是目前浙江省内屈指可数的资本金上千万的拍卖公司之一,公司在杭州市中心拥有750平方米的办公经营场所和300平方米的拍卖大厅,内部设施齐备。公司成立后主要从事行政执法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委托的:生产资料、机器设备、闲置积压物资、抵债物品、机动车辆、房地产、知识产权、无形资产、个人生活资料及国家允许流通的文物、古玩和书画艺术品的拍卖
我公司长期向各界制衣厂家纺织企业大量收购回收库存布料、收购积压库存布料、积压面料、库存面料、回收库存面料、面料回收、布料回收、积压布料回收、收购库存面料、收购布料、收购服装辅料、收购清仓布料、收购清仓辅料、收购清仓设备、高价回收布料、高价回收服装辅料、高价回收二手缝纫设备 公司长期以来秉着诚信、高价、薄利、双赢的宗旨在山东江苏等各地与众多制衣厂、服装公司、外贸公司等建立了良好合作关系。长期大量回收各厂商清仓、转产、抵债、拍卖的库存布料、库存面料、库存皮革、库存床上用品、库存服装、库存服装辅料及库存制衣设备等 专业回收各厂商清仓、转产、抵债、拍卖的库存服装布料、库存服装辅料、库存服装及库存缝纫设备等。
面对老赖的处理方式? 简述老赖的处理方式?《民事诉讼法》第117条规定,对非法私自扣押他人财产追索债务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刑法》及其他刑事法规没有任何具体规定。所以,对于欠债不还,债权人非法扣押他人财产进行抵债的行为是违法的。 一、债务人没钱还债怎么办?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
一般纳税人以下转租销售行为能否适用简易计税? 问题背景: 我公司是一般纳税人,承租一处房产后对外转租。第一次承租时合同约定的租赁期为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月1日。合同到期后我公司继续承租该房屋,每年续签合同一次且合同租赁期均为一年一次、承租的房屋地点及面积从未发生改变、租金每年上浮5%、其他合同约定事项均未改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已于2017年11月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25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 为了进一步规范执行和解,维护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结合执行实践,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当事人可以自愿协商达成和解协议,依法变更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义务主体、履行标的、期限、地点和方式等内容
本行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定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会议时间:2020年11月20日(星期五)上午9:30。 会议地点:本行四楼大会议室(长春市东南湖大路2199号)
【香港商报讯】两会报道组北京报道:拖欠民营企业账款是个老问题,2020年7月国务院出台《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后,曾经得到过有效解决。但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有不少代表和委员都反映,这两年因为种种原因导致这个问题又有所反弹。 据2023年1月31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2022年末,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应收账款21.65万亿元,比上年增长12.3%
代理记账公司注册认缴100万元和1个亿的区别在哪呢? 公司的注册资本可以设置为100万元,也可以设置为1亿元,股东只要在自己规定的时间内缴清认缴资本即可。 一方面:股东虽然可以缓缴认缴资本但始终肩负着缴清出资额的责任,一旦公司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股东应立即缴清认缴的注册资本,若不能缴清,则会被查封其名下的资产来抵债。所以股东不应该对认缴期限心存侥幸,盲目认缴无法负担的资本
尊敬的58各位出借人: 今年上半年受疫情影响,且多地互联网金融政策的收紧,投资者恐慌情绪蔓延,加剧了金融行业环境恶化的速度,促使部分借款人产生了侥幸心理,以P2P平台不合规经营为由网络传播不正当信息,导致整体环境下借款人还款意愿逐步下降。 自启动良退以来,平台一直本着积极解决问题的态度推动各项工作,专注于催收回款与兑付工作,承诺不跑路、不失联、不放弃。 2020年8月期间平台完成本月:资产(房屋不动产)3686354元兑付;以物抵债747700元兑付;债权转让2256360元兑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