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0600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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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网页需要支援 JavaScript 才能正确运行,请先至你的浏览器设定中开启 JavaScript。 课程内容系依据卫生福利部103年5月19日社家幼字第1030600159号函发布之“儿童及少年福利机构专业人员训练实施计划” 办理,完成7学分、126小时训练。 1. 欲修习托育(保母)人员专业训练课程并报考“保母人员”职类技术士技能检定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