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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2年滨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所属滨州市优抚医院公开招
根据《2022年滨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所属滨州市优抚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现将2022年滨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所属滨州市优抚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成绩、总成绩及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名单予以公布。 《2022年滨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所属滨州市优抚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等额组织。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
根据《2022年滨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所属滨州市优抚医院公开招
根据《2022年滨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所属滨州市优抚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现将2022年滨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所属滨州市优抚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成绩、总成绩及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名单予以公布。 《2022年滨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所属滨州市优抚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等额组织。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
《滨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于2017年10月1日起实施
《滨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于2017年10月1日起实施,是我市文明行为促进工作法制化、规范化、长效化的标志,对规范和引导文明行为、提升文明素养、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为强化全院广大党员干部职工文明意识,引导党员干部职工养成良好的文明行为,提升党员干部职工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水平,现发出倡议: 一、争当宣传《条例》的传播者。在深入学习贯彻《条例》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各种场合、机会,以短信、微信、微博、志愿服务活动等载体,向家人、同事、朋友、市民宣传《条例》内容,传播文明行为规范,讲文明、除陋习、树新风,把《条例》转化为个人的精神力量和文明行动,让我们身边时时有文明、处处显文明! 二、争当贯彻《条例》的践行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