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
中新网3月5日电 据最高检网站消息,日前,山西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山西省公安厅原副巡视员权志高作出逮捕决定。陕西检察机关依法对陕西省西安市委原常委、市政府原党组成员聂仲秋作出逮捕决定。 山西省公安厅原副巡视员权志高(副厅级)涉嫌受贿、徇私枉法一案,由山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四川省洪雅县纪委监委8月27日发布消息称,洪雅县追逃工作领导小组近日在重庆警方的协助下,将1999年用现金支票提取单位职工工资80万元后出逃的财务人员宋某抓捕归案。 今年45岁的宋某,1993年至1999年任洪雅县林场所属瓦屋山国家森林公园旅行社会计。1999年6月18日,宋某用两张现金支票提取旅行社职工工资80万元后出逃,被洪雅县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四川省洪雅县纪委监委8月27日发布消息称,洪雅县追逃工作领导小组近日在重庆警方的协助下,将1999年用现金支票提取单位职工工资80万元后出逃的财务人员宋某抓捕归案。 今年45岁的宋某,1993年至1999年任洪雅县林场所属瓦屋山国家森林公园旅行社会计。1999年6月18日,宋某用两张现金支票提取旅行社职工工资80万元后出逃,被洪雅县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2020年浙江嘉兴市南湖区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拟录用人员公示(三) 2020年浙江嘉兴市南湖区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拟录用人员公示(三)已发布,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转载如下: 2020年嘉兴市南湖区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拟录用人员公示(三) 根据中共嘉兴市委组织部《2020年嘉兴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规定,嘉兴市南湖区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经过公开报名、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拟录用倪烨辉等3位同志为公务员(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检察院),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对拟录用对象有异议或有其他问题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中共嘉兴市南湖区委组织部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当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当署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昨天下午,区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举行第三次会议,听取各代表团对区人大常委会、区人民法院和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情况的汇报,各代表团对2018年区政府民生实事候选项目审议情况汇报并确定提交大会票决的民生实事正式候选项目,讨论提出六项工作报告决议(草案),听取代表议案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议案和建议审查情况的汇报,讨论并提出大会民生实事项目票决总监票人名单(草案)。 区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成员出席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白美玉主持会议。 各代表团汇报了对区人大常委会、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三个工作报告的审议情况
10月14日,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国家能源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宝华受贿一案。 青岛市人民检察院指控称,2000年至2020年这20年中,刘宝华在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党组任职期间,利用职务、地位上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改制、公司经营、项目承揽、子女入学等方面谋取利益,单独或者伙同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073余万元。 据此,青岛市人民检察院提请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不起诉,Not to prosecute,可以简单理解为,相关部门认为案件缺乏诉讼条件或者处罚条件,或者认为没有起诉的必要,不起诉当事人了,案件诉讼依法终止。 它是对于认定的不应追究、不需追究或者无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嫌疑人的一种处分。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7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宪法、刑法、民法、警察法学、狱攻管理、警察技能、司法警察工作教程、公安基础知识、预审学、刑法、公安应用文、犯罪心理学、刑事诉讼法、行政及行政诉论法、计算机基础、国学教育、武术套路、散打、单警队列、擒拿格斗、擒敌拳、防爆盾牌等。 为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育管理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其他用人单位培养输送熟练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具备各种警务管理能力和警察业务技能的应用型中等职业技术人才。 通过学习与训练具备在公安、检察院、法院等行政执法单位的辅助性工作岗位工作的能力
申请事项:请求______________人民检察院向___________收集调取证据。 申请理由:作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___________涉嫌________ ____________一案的辩护人,本人认为需要向证人(有关单位、公民个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集、调取证据。因情况特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37条第一款的规定,特请贵院予以收集、调取
张献勇,男,法学博士,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兼任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山东省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南大学财政宪法研究中心研究员。曾入选山东省“理论人才百人工程”和山东省法学会法学法律人才库专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