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会者
根据《厦门市水利学会章程》第七条、第八条和第九条
根据《厦门市水利学会章程》第七条、第八条和第九条,凡赞成本会宗旨,拥护本会章程,在水利学科及相关领域内有一定水平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为本会个人会员,经学会理事会研究批准后成为会员。申请学会会员条件如下: (一)具有中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及以上资历的科技人员; (二)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毕业工作1年以上,本科毕业工作3年以上,大专毕业工作5年以上,中专毕业工作8年以上或具有同等学历的水利科技工作者; (三)热心支持学会工作的管理人员和长期专职从事学会工作的人员。 凡要求入会者,须由本人申请,由本会会员两人或所在单位的本会组织推荐,经本会理事会审查批准,即成为本会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