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会第7届第4次会员代表大会部分修订决议事项简略说明:

一、109年10月31日(含)前中途入会或重新入会者,应补缴经常费最高24个月(入会费一日所得免收)。

二、109年11月1日(含)以后中途入会或重新入会者,除补缴经常费最高24个月(依理事会决议调整)外,依本会组织章程应缴交一日所得之入会费。

三、109年11月1日起,连续缴费满一年之会员(不含中途入会及重新入会补缴之经常费者)得适用下列福利事项:

(一)会员受伤或疾病住院,住院三日(含)以上,慰问金3000元至6000元。

四、109年10月31日前入会,未连续缴费满一年之会员(不含中途入会及重新入会补缴之经常费),适用本会旧办法至110年10月31日止;旧办法会员生育(含配偶)礼金2000元,会员受伤或疾病住院三日(含)以上,慰问金2000元(出院后申请)。

会址:10043台北市中正区宝庆路35号4楼(捷运西门站3号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