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0000224
一、依据大学招生委员会联合会110年6月24日招联字第110
一、依据大学招生委员会联合会110年6月24日招联字第1100000224号函。 二、依111学年度起适用之“大学多元入学方案”之规划,申请入学以参采考生综合学习表现为重点,重视学生学习历程,呼应新课纲之多元适性,综合评量考生能力,故于申请入学第二阶段甄选总成绩之计算,规范各大学校系,综合学习表现(P)至少须占50%(即P≧50%),其中学生学习历程应占相当比例。综合学习表现(P)包括两部分,其一为学生高中时期的学习历程资料(简称P1),其二为大学校系自行办理之面试、笔试或实作等(简称P2),即P=P1+P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