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日
下稿代香港金融管理局发出︰ 香港金融管理局以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特区政府)代表身份于今日(十二月三日)公布,在政府债券计划的零售债券发行计划下发行,于二○二一年到期的银色债券系列(发行编号:03GB2112R)(债券),其第四个付息日之相关年息率。 根据二○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二日的债券发行通函,债券的第四个付息日为二○二○年十二月十七日,而适用于该付息日的息率,则定于二○二○年十二月三日,按当前的浮息及定息的较高者作出厘定及公布。 于二○二○年十二月三日,债券的浮息及定息分别如下: 根据上列之浮息及定息,现厘定及公布债券第四次付息以年息3.00厘计算
陈僖仪(Sita)于上周三(四月十七日)不幸于车祸离世,她生前录制的新歌〈后备〉MV延迟至今天面世。〈后备〉由Sita作曲,MV于一间昏暗的木工工场内拍摄,导演要求Sita穿上黑色露肩装和高跟鞋,在木工工具桌上行走和瞓在桌上。表现专业的Sita,不介意现场环境恶劣,一一依足导演的指示
《2015年选举法例(杂项修订)条例草案》(《条例草案》)今日(四月十七日)刊宪。《条例草案》就二○一六年立法会选举作出所需的技术性法例修订。 政府发言人说:“就二○一六年立法会选举的具体安排,我们需要在本地立法层面作出所需的技术性修订
文章预览 : 档号:EDB TR/13/15/PPD 教育局通告第22/2008号 校长资格认证续期安排 [ 注:本通告应交: (a) 各官立学校、资助小学、中学及特殊学校、按额津贴学校及直接资助计划学校校监及校长—备办;以及 (b) 私立独立学校校监及校长/各组主管—备考] 摘要 本通告旨在知会学校有关拟任校长的校长资格认证(下文简称“认证”)续期安排。 背景 2. 教育局于二零零二年七月十七日、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及二零零五年四月八日分别发出的教育局通告第31/2002 32/2003 及2/2005 号(前编号为教育统筹局通告第31/2002 32/2003及2/2005号)公布,由二零零四/零五学年起,拟任校长必须获得“认证”及符合有关的聘任条件,才会获考虑聘任为公营学校的校长∗。“认证”的有效期为五年,由为期两年的“认证”程序结束,或发出“认证”当日起计算(以较后者为......
十月已是中秋了,这个时节的大气稳定度较佳,是观看天象的好时机。本月的主要天文事件有二个中等的大小的“流星雨”,和七次较易观察的“行星合月”现象。这七次的“合”,有些是发在清晨,部分发生在晚上
逆风的方向更适合飞翔,不怕万人阻挡,只怕自己投降~ 设计是我们对生活阅历的一种不断积累,善于观察、思考,最终得到的一种生命的感悟。好的设计不光要表现外在的东西,包括空间的把握、材质、灯光的应用等,更重要的是表达一种精神,一种灵魂。我们常常注重了外在却忽视了灵魂,设计的感觉一直是我追求的东西,我希望自己的设计可以像一部好的电影,可以带给人精神上的感动,这些年我始终有一个信念,我相信我有潜力可以最终作出让人感动的空间设计
香港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物安全中心(中心)二月十七日公布,十箱(共一百四十五公斤)来自日本茨城县的奶类饮品非法进口本港,违反相关《食物安全命令》,涉事产品没有流出市面。中心正跟进事件。 中心发言人说:“中心检查一批日本进口食品时,发现当中来自茨城县的上述产品并无附有由日本主管当局所签发的辐射证明书和出口商证明书 ,违反相关《食物安全命令》
为适用本规章的规定,下列用语的含义为: (六)存货的堆积:新机动车辆待销售满一年或以上,致使在本地市场出售价贬值超过税务价格的20%; 四、属第六条第一款(一)、(二)、(四)项及第二款规定的豁免情况,尚须使用与四月二十八日第17/93/M号法令核准,并经八月十二日第16/96/M号法律、十二月十七日第114/99/M号法令、第3/2007号法律以及第15/2007号、第13/2008号、第19/2013号及第20/2013号行政法规修改的《道路交通规章》第五十六条所定特征类同的特别车牌,但其底色为黑色,字母、数字及横划为黄色。 二、属第六条第一款(一)、(四)、(五)、(六)、(十一)项及第二款规定的豁免,有关申请书应按情况分别附同经利害关系人申请而由土地工务运输局、教育暨青年局或交通事务局发出的具约束力意见书。 二、上款所指具约束力的赞同意见书须在本法律生效前提出申请
政府在为期六个星期的选民登记运动期间共接获超过310 000份选民登记申请表。是次运动于二○○三年六月一日展开,七月十六日结束。所收表格包括新登记的申请和更新住址通知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2003年1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0号公布 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条 为了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公平竞争,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事无 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38号《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已于2004年7月23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部长 二○○四年十一月十七日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章 总则条 为规范卫生行政部门实施卫生行政许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下简称《行政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