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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遵义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为遵义市人民政府直属正县级事业单位,委托遵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代管,是整合遵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遵义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遵义市粮油质量监测中心后组建;现有业务范围覆盖食品、药品、农产品、保健品、化妆品、工业产品等检验检测,及计量检定校准、标准化服务等;建设有3个国家级检验检测中心、4个省级检验检测中心,2个市级重点实验室;可面向社会提供检验检测、检定校准、标准化、仪器设备共享、技术培训等服务。 遵义检测院在用实验室面积28000平方米,仪器设备1670台(套),原值2.2亿元。 建有贵州唯一的10米法电磁兼容(EMC)实验室; 目前已取得食品检验检测参数1673个,工业及电器产品检验检测参数2084个,药品检验检测参数113个,建立计量标准204个; 是黔北地区唯一的综合型技术服务机构,技术装备、检测能力位居省内领先
原隶属遵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遵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正科级)和遵义市计量测试所(正科级)与原隶属遵义市红花岗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的红花岗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股级)和红花岗区计量测试研究所(股级)四所合并,成立隶属遵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直属的遵义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所(正科级),办公地点为原遵义市红花岗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楼。 遵义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所搬迁至遵义市汇川区宁波路遵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楼办公。 原隶属遵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遵义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所与原隶属长征集团的长征电器研究所两所合并,成立隶属遵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直属的副县级遵义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
1.本院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计量法、质量法、标准化法、药品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的规定,以严谨的科学态度和公正的立场,严格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检测合同开展产品质量检测,严格按照国家计量检定规程开展检定,有关技术规范开展校准,满足客户及其他相关方合理的期望。 2.本院尊重科学,恪守职业道德,独立开展工作,对所有客户一视同仁,在工作中不受任何行政干扰,不受经济利益的支配,拒绝商业贿赂,任何时候都保持判断的独立性和诚实性,保证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检定/校准证书客观、公正、准确、可追溯,不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检定/校准证书,若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检定/校准证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本院不与检验工作委托方、数据和结果使用方或者其他相关方,存在影响公平公正的关系;不向委托方、利益相关方索取不正当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