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处
主持校党委全面工作,负责党建、改革和稳定工作、干部工作、老同志工作、关工委工作,分管党委办公室(保密办)、组织部(党校)、教师工作部、巡察工作办公室、离退休工作部(处)(关工委),联系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传媒与影视学院、商学院。 主持校行政全面工作,负责足球app排行榜发展、学科建设、校学术委员会、师资队伍建设、国际合作交流、审计工作,分管校长办公室(法律事务办公室、云龙校区管理办公室)、学术委员会办公室、人事处(人才办、人才交流中心)、学科建设办公室、国际合作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审计处,联系数学与统计学院、国际学院。 负责宣传思想工作、统一战线工作、社科工作、教代会工作、校园信息化、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分管宣传部(新闻中心)、统战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校工会(妇联)、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信息网络中心)、文科学报编辑部,协助分管国际合作交流工作,联系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联系协调附中(三十六中)工作
2022年12月30日中午,地表综合党支部全体党员大会暨民主生活会采取线上方式进行。会议由地表综合党支部书记李琰老师主持,共36名党员参加会议,审计处处长杨晓峰老师列席。 会议第一项议程,由李琰书记带领支部全体党员集中深入学习中国***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深刻领会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以及丰富内涵,大家纷纷表示要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切实把党的二十大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付诸行动、落到实处,坚定不移推动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工作分工:主持学校党委全面工作。负责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干部、组织、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工作。 联系单位:历史文化学院、化学与化工学院
关于对我校20名同志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公告2020/11/25 审计处开展专题理论学习研讨活动2020/09/14 省政府召开全省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电视会议2020/08/21 滨州医学院关于做好省内高校开展审计发现问题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的通知2020/08/13 我校荣获“全省内部审计工作先进集体”2020/04/21 教育部发布《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及解读2020/04/16 我校连续六年荣获全省教育审计先进集体2020/01/07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的若干措施的通知2019/07/18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2019/07/18 滨州北校区改扩建工程项目结算审核报告2019/03/19
为进一步做好2023年mile米乐m6实训室改造建设工作,保障实训教学条件,11月11日上午,M6米6体育app组织召开2023年实训基地改造入库项目论证会。 浙江理工大学后勤服务中心副主任傅军、浙江金融职业技术mile米乐m6基建后勤处处长叶健,mile米乐m6党委委员、副校长聂华,M6米6体育app,计财处,审计处,资产管理处,保卫处,后勤管理处,图书信息中心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作为评审专家出席会议。相关二级mile米乐m6领导、实训基地主管及具体负责人参加本次会议
负责发展规划、教学管理、质量建设、继续教育、社会培训、图书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发展规划处(双高建设管理办公室)、教务处、质量管理办公室、继续教育学院、图书馆;联系经济贸易学院、基础科学教学部。 主持纪委工作,协助党委书记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管校纪委(纪检监察室);联系自动化工程学院。 负责安全保卫、科技、外事、国际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职教集团)、卫生防疫和健康教育等方面的工作
梁星,女,1965年生,山东海阳人,中共党员。现任新葡萄棋牌388官网金融学院(财富管理学院)院长、金融研究院院长、三级教授、博士、硕导。历任会计学院副院长、审计处处长、会计学院院长、财务处处长等职务,山东省重点学科会计学科带头人、山东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首席专家,兼任中国会计学会审计专业委员会委员、山东省审计学会副秘书长、山东省会计学会常务理事、山东省教育会计学会副会长
10月12日,审计处党支部一行六人赴***故居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在追寻伟人足迹中接受革命传统教育。 ***同志纪念馆是我国唯一一座完整、系统展示和介绍***生平业绩的传记性专馆,馆内有5个展厅,以“伟大的探索者,卓越的领导人”为主题,全面系统地介绍了***的生平思想和丰功伟绩。通过此次参观学习,党员们更加深刻地感受到了***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伟大精神、高尚人格和***员的优秀品质;深刻感受到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对人民的热爱,对事业的忠诚和对信仰的坚守
主持学校行政全面工作,负责审计工作,主管审计处。 负责基建管理、后勤保障、校园环境工作,分管后勤基建处、基建攻坚指挥部。 负责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安全稳定、继续教育工作,分管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保卫处、继续教育学院
第一条 为加强我校内部审计工作,规范审计处理、处罚行为,根据《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以及《河南省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内部审计处理、处罚,是指我校审计处,依据校长或者权力机构在管理权限范围内授予的权力,对我校所属单位违反审计法规和财经法规的行为,做出的审计处理、处罚。 第三条 审计处在授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处理、处罚决定时,应当遵守公正、公开和适度的原则,保持严谨负责的态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