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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校拟录取的考生,须在待录取通知发出的规定时间内接受待录取通知,过时未接受者,视为自动放弃我校拟录取资格,我校不再另行通知;拟录取的考生在我校发放待录取通知时,如已接受了他校待录取通知,也视为自动放弃我校拟录取资格,我校不再另行通知,并将依次递补录取其他考生。 2、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提交《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证明表》和《体检报告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体检不合格者,或无故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以上两项材料者,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州地区大学新区学园路2号,福州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阳光楼8层 邮编:350116
张青天,男,湖北武汉人,工学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福州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助理研究员,校聘副研究员。主要从事再生混凝土、海水海砂混凝土材料与结构性能的研究,中国土木工程学会再生混凝土专业委员会委员。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州地区大学城学园路2号,福州大学土木工程学院,邮编:350116 [1]福州大学引进人才科研启动基金项目 海水海砂再生骨料混凝土在冲击荷载作用下性能研究(GXRC21059),主持,在研. [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面上项目 再生混凝土阻尼改善机理细微观研究,参与,在研. [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巴基斯坦科学基金会合作研究项目,地震易发区再生混凝土结构设计理论与评价,参与,结题. [4]科技部国际合作重点项目(中日合作项目),基于海绵城市建设的多路径资源再生混凝土技术与应用,参与,结题.
1、我校拟录取的考生,须在待录取通知发出的规定时间内接受待录取通知,过时未接受者,视为自动放弃我校拟录取资格,我校不再另行通知;拟录取的考生在我校发放待录取通知时,如已接受了他校待录取通知,也视为自动放弃我校拟录取资格,我校不再另行通知,并将依次递补录取其他考生。 2、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提交《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证明表》和《体检报告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体检不合格者,或无故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以上两项材料者,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州地区大学新区学园路2号,福州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阳光楼8层 邮编:350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