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处
2008年我局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务公开办部署与要求,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加大和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积极拓展公开渠道,以多种公开方式,推动本局在工作理念、工作方法、服务水平等方面实现全面提升。现将本局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的重要体现,为了确保高质量地开展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强化服务管理,我局拟定了《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有效、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及解读(征求意见稿)。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发布,第50号修改,第53号修改),现于2023年2月22日至3月3日在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网站对社会公众进行公示,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纳税人可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网站阅读上述文件并通过邮寄、电子邮件的方式向我局反馈意见和建议。(地址:杭州市西湖区体环二路1号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政策法规处,邮编310007,电子邮箱:1326393126@qq.com)
负责商务、招商引资、金融、扶贫、对口支援等工作。分管商务局(投促局)、金融办、对口支援和区域合作局。联系海关办事处、人民银行支行、浙江银保监局监管组、除农村发展银行支行以外的各专业银行、各保险公司
分管工作: 主持市商务局全面工作;负责市商务局机关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流通业发展、市场建设、市场秩序、电子商务发展、口岸建设工作。分管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处、流通业发展处、市场建设处、市场秩序处、电子商务处、口岸处。 分管工作: 负责对韩国投资促进、国内投资促进、投资促进综合工作
2月17日,由黑龙江省工信厅、哈尔滨市工信局、深圳市工业设计行业协会组织的“设计+制造”设计供需对接会在哈尔滨新区召开。通过面对面深入交流,参会制造业企业与设计企业建立了沟通渠道,进一步明晰了工业设计对企业发展的重要作用,达成了10余项合作意向。 对接会上,黑龙江省工信厅产业政策与法规处详细介绍了黑龙江省工业设计产业2023年工作计划和购买设计服务补助等支持政策,德沃科技、森鹰窗业、九三食品等省内参会企业介绍了企业发展情况及设计需求,九点、二十一克、圈点等8家知名设计企业现场分享了设计案例展示设计能力
为深化行政指导,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做好我市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防控,更好地为粮食产业经济发展和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服务保障,根据郑州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市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的通知》(郑法政办[2020]5号)要求,我局拟定了《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防控清单(修订版)》,现面向全市粮食经营者和关心关注粮食工作的单位及个人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2020年8月4日前通过下列途径进行反馈: (3)通信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86号郑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政策法规处 邮编:450053 主办单位:郑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地址:郑州市金水路86号 电话:0371-66220747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水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地方性♂水行政法规、规章,拟订地方性水利方面的政策并监督实施。 (二)统一管理全市水资源。组织◎编制全市水资源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编制全市主要河流流域规划和相关专业规划并监督实施
为传承发展浙江省优秀传统文化,提升我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完善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制度,我厅在深入研究论证、总结实践经验、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浙江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管理办法》,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参照《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文化和旅游部令第3号),立足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实际,在《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申报与认定办法》(浙文社〔2007〕10号)的基础上,制定本办法。 1、在全省开展实地调研,并在杭州、宁波、台州市试点开展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评估的基础上,起草管理办法
根据《关于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的若干措施》(深发〔2016〕8号)及《〈关于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深经贸信息综合字〔2016〕149号)等规定,现将2022年深圳市企业首次入选“世界500强”“中国500强”奖励项目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予以公示,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监督。本次项目对应奖励计划列入2022年预算,实际拨付金额以最终下达文件为准。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的项目持有异议的,请在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局反映
中共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分工(2023年1月10日) 张鸿建(驻厅纪检监察组组长、党组成员、一级巡视员):负责驻厅纪检监察组全面工作。 郭 品(副厅长、党组成员):分管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规划财务处、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处、直属机关党委(人事处)、省人才服务中心(省国际人才交流中心、省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省人事考试院、机关服务中心、省人力资源咨询服务中心、云南人才市场。 熊 梅(副厅长):分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省表彰奖励办公室、对外交流合作处、离退休人员办公室、云南技师学院(云南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省电子信息高级技工学校、云南冶金高级技工学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