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0007
医疗保障统计工作对于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都具有重要的意义。为了促进全省医疗保障统计指标的统一、规范和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20年第四批浙江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浙市监函〔2020〕299号),由浙江省医疗保障事业管理服务中心、浙江省方大标准信息有限公司等单位起草了浙江省地方标准《医疗保障统计指标体系(征求意见稿)》。按照《浙江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浙江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浙市监函〔2020〕152号),由我局组织浙江省医疗保障事业管理服务中心、浙江省方大标准信息有限公司、衢州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等单位起草了浙江省地方标准《医疗救助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按照《浙江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在2020年9月18日前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向我局反映
根据《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杭人社发〔2016〕196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杭医保〔2019〕38号)的规定,经省、市定点评估工作小组综合评定,共有203家医药机构通过2021年一季度省、市基本医疗保障协议定点评估(名单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可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市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进行书面实名举报。举报电话:87240133
为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强化服务管理,我局拟定了《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有效、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及解读(征求意见稿)。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发布,第50号修改,第53号修改),现于2023年2月22日至3月3日在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网站对社会公众进行公示,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纳税人可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网站阅读上述文件并通过邮寄、电子邮件的方式向我局反馈意见和建议。(地址:杭州市西湖区体环二路1号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政策法规处,邮编310007,电子邮箱:1326393126@qq.com)
浙江省品牌建设联合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业务范围 开展相关研究,参与标准制定、发布,认证与监督,品牌培育,人才培训、品牌保护和宣传。 通讯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天目山路222号2号楼1321室 邮编 : 310007 起草单位 本文件主要起草单位: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省品牌建设联合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业务范围 开展相关研究,参与标准制定、发布,认证与监督,品牌培育,人才培训、品牌保护和宣传。 通讯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天目山路222号2号楼1321室 邮编 : 310007 起草单位 本文件主要起草单位: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健康管理中心咨询专家组成员,从事外科工作和内科老年病疗养工作40多年。现从事干部保健、健康体检和健康咨询等工作。参加《现代疗养学》的撰写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