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书处
8月25日,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云南省贸促会在昆明锦江酒店共同举行了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商事调解中心揭牌授牌仪式。 云南省贸促会会长刘光溪、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寇杰、中国贸促会调解中心执行副主任蔡晨风、省司法厅储勇副处长共同为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商事调解中心揭牌,并对昆明、红河、德宏片区分中心授牌。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昆明、红河、德宏片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有关责任单位,官渡区人民法院、西山区人民法院、盘龙区人民法院、五华区人民法院、五华区司法局有关领导及受聘调解员、企业代表70余人参加了揭牌授牌仪式
日前,民政部、中央编办、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工商总局、全国工商联8部委联合发布“关于推进行业协会商会诚信自律建设工作的意见”通知 。(民发〔2014〕225号)指出:行业协会商会诚信自律建设,对于加强和改进行业协会商会管理,提高行业协会商会公信力,推进行业自律体系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落实协会的自律建设,规范行业发展秩序,帮助会员企业提高信用管理能力,逐步建立行业职业道德准则,为行业健康稳定的发展提供支持
各位教职工: 根据上海市教委有关文件精神,2019年度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科技统计(人文、社科类)研究成果统计工作现已开始。 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烦请各系、部、二级学院秘书告知本院系教师,并将此通知打印出来,粘贴于各院系布告栏: 1. 本次研究成果的统计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凡在此期间发表的论文、出版的著作、参加的学术会议、进行的社科考察和访学等信息均在此次统计范围之内。 2. 敬请各位教职工认真填报《2019年度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科技统计(人文、社科类)研究成果统计表》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1月2日对印度尼西亚正式生效。 位于印度尼西亚雅加达的东盟秘书处总部。 据越通社报道,迄今为止,RCEP已对15个成员国中的14个生效
江苏省土木建筑学会是一个有六十年悠久历史的学术团体,它是由1953年成立的中国建筑学会南京分会和1952年成立的中国土木工程学会南京分会于1961年11月合并成立,隶属于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挂靠单位江苏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学会办公室(秘书处)设在江苏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学会有中国工程院院士2名。全省各地市也均建有地方学会
经贵州省旅游资源规划开发质量评定委员会组织专家评定和会议审定,拟批准9个景区晋升国家4A级旅游景区,其中贵阳市乌当羊昌花画小镇景区入围。 拟批准的国家4A级旅游景区分别是:1.贵阳市乌当羊昌花画小镇景区;2.毕节市百里杜鹃跳花坡景区;3.毕节市金海湖旅游区;4.毕节市九洞天旅游景区;5.毕节市织金古城旅游景区;6.毕节市大方油杉河旅游景区;7.毕节市纳雍总溪河旅游景区;8.黔东南州黎平翘街景区;9.黔南州龙里油画大草原旅游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和《贵州省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暂行)》,这9个景区将在2020年9月10日至2020年9月18日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以向贵州省旅游资源规划开发质量评定委员会秘书处反映
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2020年年会将由我会与山西大学法学院联合主办,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分议题:1.***总书记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论述; 会议时间:10月16日-18日(如因疫情原因,可能调整); 参会代表请于2020年10月1日前将论文电子版以附件方式发至以下邮箱:zgxingsufaxuehui@163.com。逾期提交将不能收入年会论文集。论文发出后,如未收到接收邮箱的确认回复,请与研究会秘书处联系
广州发展属下能源物流集团获评“中国物流示范基地”(企业版)、航运物流园获评“中国物流实验基地”(园区版) 2016年9月22日,能源物流集团在北京月坛宾馆就申报 “2016年度中国物流示范基地(企业版)、中国物流实验基地(园区版)”接受专家评审。经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专家评审委员会严格的材料评审及现场答辩,能源物流集团被评为“中国物流示范基地”,广州发展航运物流园被评为“中国物流实验基地”。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是中国物流行业最有影响力的社会组织
3522集团的新网站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和会长办公会议安排,近期计划组织各会员单位参加本次省殡葬协会组织殡葬职工疗养的安排(3522集团的新网站不再另行组织地点疗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各会员不同的需求,采取自愿报名的方式,仅限整容工、火化工、接运工、殡仪服务员、墓地管理员、殡葬设备用品的生产、销售单位等一线优秀殡葬职工参加。 (一)疗养人员费用2700元/人,所需费用由参加单位自行承担
第一条 为加强中国听力医学发展基金会公益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规范管理,提高实施效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公益项目是指本基金会《章程》规定范围内的具有与本基金会宗旨相一致的各类公益活动,主要包括: 1、本会自主开展的项目; 2、本会与政府、企业、个人或其他社会组织合作开展的项目; 3、按照捐赠人意愿开展的公益项目。 第三条 本会组织开展的各类公益项目由秘书处负责实施、管理与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