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防
陕西重污染天数3个月不减反增将问责县委书记0《资讯》 12月1日上午,省环保厅举办《陕西省2017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五个配套方案新闻发布会。 省环保厅党组成员、新闻发言人、副厅长郝彦伟,陕西省大气污染治理办公室主任姚晓军,省环保督察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徐刚,省环保厅环境监测处负责人沈炳岗,省环境保护执法局执法监督处调研员王荣民介绍《陕西省2017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五个配套方案有关情况。 郝彦伟表示,在刚过去的11月份,西安市优良天数比去年同期翻了一番,2016年11月优良天数是6天,今年11月达到12天
本文摘要:近日,我省公布了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涉及决定,西安、咸阳、西咸新区建成区范围内及其他城市中心城区,除地铁项目、市政抢险、抢修工程外的建筑工地,应以暂停发掘出、征地、推倒土等土石方作业。对企业私自停驶污染管理设施、微克废气和用于不符合标准煤质等不道德,按照有关规定从慢依法从宽惩处。 我省将的组织钢铁、水泥等行业错峰生产,保证采暖期环保装置高效运营,增加采暖期污染物废气
进入十月以来,大雾天气增多,西部野外施工项目已经进入冬季作业,冰雪、大风和低温等恶劣天气带来的危险因素增多,为避免冬季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全面完成安全生产年度目标,现结合我院冬季生产特点,就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及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冬季属事故多发期,各单位要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早谋划,早安排,防患于未然,把各项安全防范工作做到前面,最大限度地减小事故发生的可能性,确保冬季安全生产。一要把冬季安全生产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加大内部自查自纠力度,切实做到思想上不松懈、工作上不放松、隐患排查治理上不松劲,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严防事故发生。二要进一步按照 “一岗双责”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定严格、有效地工作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
为全面做好2017年冬防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降低机动车污染物排放,预防和减少冬季重污染天气的发生和大气污染程度,保障市民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规定,决定在市区实施机动车单双号临时限行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机动车(含临时号牌)在限行区域内实施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具体为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单号的(1、3、5、7、9)在单日上路行驶,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双号的(2、4、6、8、0)在双日上路行驶
进入十月以来,大雾天气增多,西部野外施工项目已经进入冬季作业,冰雪、大风和低温等恶劣天气带来的危险因素增多,为避免冬季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全面完成安全生产年度目标,现结合我院冬季生产特点,就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及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冬季属事故多发期,各单位要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早谋划,早安排,防患于未然,把各项安全防范工作做到前面,最大限度地减小事故发生的可能性,确保冬季安全生产。一要把冬季安全生产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加大内部自查自纠力度,切实做到思想上不松懈、工作上不放松、隐患排查治理上不松劲,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严防事故发生。二要进一步按照 “一岗双责”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定严格、有效地工作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
12月21日是冬至,适逢藏历“十吉全聚日”,观音山全球各地寺庙、道场举办冬至共修。冬至是北半球白昼最短、黑夜最长的一天。冬至后,阳气缓缓回升,白天逐渐变长,是夏病冬防、冬病冬治的好时机;“冬至一阳生”,也喻意为新生命的开始,滋补养身的重要时节
进入十月以来,大雾天气增多,西部野外施工项目已经进入冬季作业,冰雪、大风和低温等恶劣天气带来的危险因素增多,为避免冬季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全面完成安全生产年度目标,现结合我院冬季生产特点,就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及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冬季属事故多发期,各单位要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早谋划,早安排,防患于未然,把各项安全防范工作做到前面,最大限度地减小事故发生的可能性,确保冬季安全生产。一要把冬季安全生产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加大内部自查自纠力度,切实做到思想上不松懈、工作上不放松、隐患排查治理上不松劲,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严防事故发生。二要进一步按照 “一岗双责”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定严格、有效地工作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
受到污染团传输影响,加上北方大部分地区进入供暖季,全国多地大力强化清洁供暖、绿色应急减排,应对重污染天气。 针对这次污染过程,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采取了区域应急联动,强制性应急减排措施。“今年各地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大幅增加了管控企业数量,压实减排措施,基本做到涉气企业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