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公司接到《河南省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河南省水泥企业超低排放评估监测技术指南》通知,2020年10月,公司委托河南智茂环境治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编制超低排放评估监测验收报告,委托新乡市恒科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污染防治设施进行检测。

针对本次超低排放改造评估验收工作,公司委派专人负责对接报告编制及污染防治设施检测工作,按照技术指南要求逐项对标,向咨询公司和检测公司提供环保手续、生产台账、非移动机械、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污染治理设施运行记录、生产工况等详尽、真实、准确材料。咨询公司分类分项,先后四次来公司实地查看和指导生产现场及环保设备设施的合规性,针对有组织主要涉及到排放口采样口和采样平台规范化设置、CEMS安装及位置、DCS和CEMS联网情况;无组织主要涉及到矿山开采、物料储存、物料运输、物料输送以及生产工艺过程。

因2020年11月15日-2021年3月15日冬防管控政策等,省厅对超低排放验收截止日期推迟到3月20日。2021年3月18日,公司顺利通过超低排放评估监测验收评估;3月30日新乡市生态环境局组织专家对公司超低排放工作进行复核。

目前,公司超低排放改造工程评估验收报告已报送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备案。

现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