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团委
发布者:胡巍发布时间:2020-09-23浏览次数:956 根据《教育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换届选举办法》教育学院学生会经过各基层团组织推荐、个人述职竞聘、民主投票表决、组织考察等程序。在广泛征求学院教师、学生会各部门、各班学生意见的基础上,由教育学院学生会和各班学生代表投票评选,教育学院分团委复审并研究决定,拟定兰州文理学院教育学院学生会主席团2020年度换届名单如下: 现面向全院师生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0年9月22日-9月27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的拟推荐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向学院分团委反映情况
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学院工作,重点负责全院师生思想政治教育、学生管理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师德师风、精神文明建设、综合治理工作,把握学院发展方向,督促学院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工作的顺利运转。 在校行政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履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制订并组织实施学院教学教改、科研、专业建设、学科建设、实验室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等工作发展规划
2019年10月01日国际教育学院分团委组织部举办了“庆祖国70周年之华诞,创新时代之辉煌”征文竞赛活动。 活动现场,同学们或奋笔疾书,或停笔沉思,或眉头紧皱,或神采飞扬,通过纸笔诉说着对祖国70周年发展历程的赞叹和对祖国未来的美好祝愿。 此次征文活动表达了我院学子的拳拳爱国之心与冉冉爱国之志;展现了青年学子锐意进取、刻苦钻研、顽强拼搏、艰苦奋斗的精神
兴发矿业学院召开院党总支中心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武汉工程大学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 (通讯员杜娟)5月10日上午,兴发矿业学院党总支中心组扩大会议在领创大楼201会议室召开,学习主题是《武汉工程大学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学院院长池汝安、党总支书记孔海霞、教工党支部书记参加本次会议,会议由学院党总支书记孔海霞主持。 孔海霞介绍了《方案》的理论依据和主要内容,并带领全体与会同志深入学习《方案》
学生发展工作是学院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院成立了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院学生发展工作,助推学生成长。领导小组下设学生工作管理办公室,在学院分党委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日常管理、学风建设、党团学建设、校园文化、社会实践、心理健康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学生工作队伍发展等方面的工作
2017年10月20日下午,软件学院分团委学生会纳新大会在图书馆一楼学术报告厅召开,本次大会由软件学院学生会宣传部部长郭艺超主持,出席本次大会的还有软件学院分团委书记张小燕老师以及软件学院2017级全体新生。 会上,各个部门主讲人介绍了部门的职责与要求,以及在上个学年中具体开展的工作或部门风采展示,吸引着新生们认真。本次纳新大会是希望通过宣传吸纳有能力、有热情、愿为软件学院学生会建设付出自己力量的新成员加入到大家庭来
南京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是由原南京化工大学和原南京建筑工程学院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合并和发展而来的学校下设的二级学院,也是学校高职教育、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学历教育以及各类非学历教育归口管理部门。 原南化工和南建工的技术学院成立于1999年1月,当年秋季开始面对江苏省招普高专科生。2000年开始面向江苏省中专、职业高中进行对口单独招生,技术学院除了充分依赖学校的教学、科研、实验等资源条件以外,还充分利用校内、外实习基地,为社会培养生产、建设、管理第一线的高等技术应用型人才
第36个教师节到来之际,为弘扬新时代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自动化工程学院党委精心筹划,组织开展“尊师重教”月主题系列活动,以表达对教师的尊敬之情,感谢教师们在自身岗位上恪尽职守、辛勤付出,营造尊师重教氛围,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展示学院良好的精神风貌。 9月7日,自动化工程学院邀请到学院知名校友周彤教授(清华大学教授、IEEE Fellow)做客学院“教授沙龙”,围绕主题“系统与控制领域高水平研究之私见”与学院师生进行交流。周彤教授以对王国维“三个境界”的解读作为结尾,激励青年教师和研究生们做学术应“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站得要高;“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坚持不懈;“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天道酬勤
2020年5月25日下午,计算机学院、软件学院、网络空间安全学院在学院338会议室组织召开校园治安综合治理、消防安全工作专题会议。全体学院领导、党委委员、各系中心主任、教工党支部书记、学院办公室主任、分团委书记和全体辅导员等3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学院党委书记刘蒙主持
***理论暨“****”研究协会管理规定(试行) 为了加强本协会成员管理,优化育人环境,培养具有高度政治思想觉悟的优秀人才。特制定本规定: 学习***理论及“****”重要思想,提高思想素质,将其创新地运用到学习和工作中去。 1.必须在院党委的领导下、院分团委的引导下开展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