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障
根据《浙江省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促进共同富裕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意见》(浙医保联发〔2021〕25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提高我市医疗救助待遇通知如下: 一、医疗救助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含持外配处方到医保谈判药品定点零售药店购药)住院和门诊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扣除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其他补充医疗保险补偿后的个人负担部分,纳入医疗救助范围。特困供养人员给予全额救助;低保家庭成员救助比例80%;低保边缘家庭成员救助比例70%。 二、新认定的因病纳入低保、低边的支出型困难人员,认定前6个月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按认定后人员待遇标准纳入医疗救助范围
昌吉市为进一步完善自治州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逐步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水平,本着“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对自治州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作了新的调整,以下是医疗保险小编整理的相关信息。 1.居民个人每年缴费从120元提高到180元,各级财政补助390元; 2.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人员。个人每年缴费从60元提高到90元,各级财政补助从390元提高至480元; 3.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
改革,就是啃“硬骨头”。虽然过程曲折,但是要坚信未来是充满希望的。养老和医疗改革的过程,就是建立在社会现实需要的基础上,不断实现突破,不断满足人们对美好生活的需要的过程,是响应时代、惠及民众、顺应发展的大事
除上述的主要承保范围外,我们所销售的家佣综合保险,大部分都具备以下的免费额外保障,包括: 家佣若不幸身故,或因受伤、疾病而被证实不能继续工作,所需要支付的遣送回原居地的 费用。 因上述a)项事故,重新聘请家佣所须之费用,如机票、介绍费等。 若家佣作出欺诈或不诚实行为,引致您的金钱损失
8月9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同时发布“三定方案”。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称“国家药监局”)是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管理的国家局,为副部级。 国家药监局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安全监督管理,研究拟订鼓励药品、医疗器械新技术新产品的管理与服务政策
实施精准扶贫对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意义重大。如何做到“精准”?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电子学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徐晓兰认为,要将目光投向“互联网+大数据”。 在徐晓兰看来,以往我国一些扶贫政策精度较低,同质化甚至存在“一刀切”现象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数据不准确
近日,省医保局、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联合印发文件,对做好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提出了要求,统一明确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及集中参保缴费期,巩固提升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保障水平。 2021年度城乡居民集中参保缴费期原则上为2020年9月1日至12月31日。未如期达到规定参保率的统筹地区,可适当延长至2021年2月28日
11月4日上午,市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施燕萍带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顾亚斌等一行6人莅临儿童医院调研医保工作,就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先诊疗后付费”试点、移动支付等近期医保信息化标准化重点工作进行调研。我院党委书记汪健,党委副书记、院长王晓东,副院长田健美、严向明,以及部分职能科室负责人参会。 调研会上,严向明首先对医院医、教、研等基本情况做介绍
・王常松赴市政协机关结对帮扶经济薄弱村看望慰问 ・市政协党组召开扩大会议 王常松主持并讲话 ・天津市市长与委员共商建设高水平创新型城市 ・政协天津市第十五届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简历 ・广聚智慧力量 共谱奋进新篇 ── 热烈祝贺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胜利闭幕 ・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闭幕 攥紧中国种子 升级天津“芯片” ── 市政协委员聚焦种业振兴献计献策 ・加快推进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 ── 市政协委员聚焦“国际”紧扣“消费”献智献策 ・如何让群众更有“医”靠 ── 市政协委员聚焦医疗保障工作建言献策 本报讯(记者 刘平)日前,市政协召开第二次主席会议,审议有关事项。市政协主席王常松主持。 会议决定,政协天津市第十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2月中旬召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完善以市场为主导的医药价格形成机制,日前,国家医疗保障局研究起草《关于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近期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明确,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失信事项目录清单,列入目录清单的七大失信事项具体包括医药购销中,向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集中采购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给与回扣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实施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被依法处罚,不主动纠正涉案产品的不公平高价;非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发票;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价格过高上涨等违反《价格法》的行为;医药企业因不正当价格行为,被医药价格主管部门函询、调查、约谈、告诫、检查、推诿、拒绝、不能充分说明原因或者作出虚假承诺的;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承诺事项、拒绝履行购销或配送合同;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以欺诈、串通投标、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方式竞标、扰乱集中采购秩序。 关于建立失信信息报告记录渠道,《征求意见稿》提到,采取企业报告和平台记录相结合的方式,及时、全面、完整、规范地采集医药企业失信行为信息,建立医药企业价格招采失信信息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