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异议
贵阳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公示 (2021年第36批)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市〔2015〕20号)要求,经审查以下建筑业企业达到所申请资质的要求,公示如下: 公示期为3天(节假日顺延)(2021年12月10日至2021年12月12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内以实名方式向贵阳市装饰装修管理服务中心反映。(注:资质申报及公示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联系地址:贵阳市装饰装修管理服务中心(贵阳市观山湖区中天会展城G座住建大厦703)
江汉油田高级中学食堂2022年食材采购项目于2021年11月24日在江汉油田高级中学网站发布招标公告,2021年12月1日在江汉油田高级中学三楼会议室开标,并于2021年12月1日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江汉油田高级中学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公示期为2021年12月3日至2021年12月5日(北京时间)
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经审核,张腾等28人符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条件(附件1);冷张余等28人符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2);任立月等68人符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3);陈阔等24人符合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4);单盼娣等5人符合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5),现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22年11月4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名单上的人员情况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进行举报或反映(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甘家口21号楼二层,邮编:100037,联系电话:010-68318924)
丹江口市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移民安置点生产生活整改项目(均县镇老龙沟张家大坪20米道路修复、均县镇罗汉村停虎沟安置点土地治理) 丹江口市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移民安置点生产生活整改项目(均县镇老龙沟张家大坪20米道路修复、均县镇罗汉村停虎沟安置点土地治理)于2021年8月2日发布邀请函,2021年8月24日在丹江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评标室开标,并于2021年8月24日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丹江口市均县镇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移民工作指挥部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公示期2021年8月25日至2021年8月27日
上海一名员工和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在对簿公堂时,竟然提出了13亿元的精神损害赔偿。日前,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全国首例天价劳动争议案作出了终审判决,原告13亿元的赔偿请求未获支持。 蔡先生于2004年9月接受了境外公司的录用担任采购工程师
根据《关于组织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2019年度瞪羚专项扶持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及相关办事指南规定,经组织企业申报、材料审核等程序,区科技局现对广东曼克维通信科技有限公司等114家企业申请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2019年度瞪羚专项扶持资金的结果(第二批)予以公示;已提交申请未在公示名单的企业,请等待后续通知。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申请企业的情况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内提出。异议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具体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事实证据
丹江口市三官殿“山水田园·高家沟”建设项目于2021年8月19日发布邀请函,2021年9月8日在丹江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评标室开标,并于2021年9月8日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丹江口市三官殿街道办事处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公示期2021年9月9日至2021年9月12日
毕节市二级建造师注册公示(2023年第2批) 来源:毕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3年03月02日 ] (原标题:毕节市二级建造师注册公示(2023年第2批))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贵州省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权力清单调整的通知》(黔建法通〔2016〕263号),我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二级建造师初始、延期、注销、重新等注册工作。经审查,附件1至附件4二级建造师人员符合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23年2月7日-2023年2月9日)
___www.4008com“www.4008com翻坝北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协作队伍采购询价”于2020年8月12日完成评审工作,现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__ ___公示期为2020年8月12日至2020年8月14日(北京时间)。公示期间内报价单位如对公示对象的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审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询价人提出,询价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询价活动
龙尾镇龙大线(Y785线)路面改造提升工程(开标时间:2022年8月9日9:30),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2年8月10日至2022年8月15日),具体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